关于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做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平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工信中小字〔2021〕228号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更好支持我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服务支撑作用,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要求,现就开展第二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平台项目申报有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并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二)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并在有效期内的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但不限与政策、技术和创新、数字化赋能上云用云及工业设计、融资对接、管理咨询、市场开拓、培训、法律维权等服务。
(二)具备为上述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服务经验和成功案例1个以上。
(三)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业人员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0人。
(四)管理健全、服务规范,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巡视、审计、督查发现问题且未整改到位的服务机构不得申报。
三、申报资料
(一)“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平台项目申请书(附件1)。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平台项目基本情况表(附件2)。
(三)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文件。
(四)服务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情况一览表(附件3)。
(五)服务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4),以及服务人员学历、专业技术资质、社保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六)2020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或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或经法人签字盖章的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财务报表。
(七)服务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作方案(提纲见附件5)。
(八)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它材料。
(九)承诺书(见附件6)。
(十)未来3年服务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方案
四、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或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按照自愿申报原则,每个盟市申报数量不超过1家,经所属盟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同意后,于7月7日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三份)报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逾期未报视同不申请。
(二)审核推荐。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财政厅按程序开展评审工作,确定推荐上报名单,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
联 系 人:张小春
联系电话:0471-4825146
3.服务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情况一览表
5.服务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工作方案提纲
2021年7月5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