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2021年企业研发费用财政后补助拟立项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关于2021年企业研发费用财政后补助拟立项公示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财政科技经费的引导作用,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 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精神,以及实施研发投入攻坚行动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决定对我区研发费用和年度增幅较高的企业给予后补助支持。
经过企业研发费用数据采集、分析、测算,经合年度财力,决定对436户企业给予后补助支持,现将拟支持企业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1年6月30日~7月6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厅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我厅承诺按有关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保护。逾期和匿名的异议不予受理。
我厅郑重声明:自治区科技厅工作人员从未向拟支持的企业布置与正常管理工作无关的任何工作,从未要求相关企业提供与正常管理工作无关的任何服务,如推销各种产品、书籍,甚至以各种理由索要钱款等。请各地科技部门增强防范意识,严防上当受骗,并及时提醒相关工作人员和有关单位提高警惕,遇到有关情况请及时与我厅联系核实,情节严重者请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予以追查。
联系电话: 与监督处 0471-6328712
机关纪委 0471-6328718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6月30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