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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公示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立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16   |   访问次数:224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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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关于公示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立项项目的通知

  根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9〕129号),现将企业承担的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6月15日至6月21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逾期不予受理。个人提交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提交的材料请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不受理匿名材料。

  我厅郑重声明:自治区科技厅工作人员从未向项目申报、承担单位布置与正常管理工作无关的任何工作,从未要求项目申报、承担单位提供正常管理工作无关的任何服务,如推销各种产品、书籍,甚至以各种理由索要钱款等。请各地科技部门增强防范意识,严防上当受骗,并及时提醒相关工作人员和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遇到有关情况请及时与我厅联系核实,情节严重者请及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报案,予以追查。

  联系电话:战略规划处  0471-6328708

   与监督处 0471-6328712

  机关纪委  0471-6328718

  附件2021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拟立项项目名单(企业)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1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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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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