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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01   |   访问次数:1064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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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盟市及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管局:

  为全面提升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激发小微企业发展活力,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及《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通知》(国市监认证〔2020〕165号)要求,根据我区质量认证工作实际,特制定《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力求取得实效。

  请各盟市局于3月20日前将本地区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方案及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统计表(见附件)报自治区局认检处,于10月30日前将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行动的工作举措、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工作建议等情况,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报送至自治区局认检处电子邮箱。

  联系人:张瑞,联系电话:0471-6386202

  电子邮箱:nmgrzpsc@163.com

  附件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统计表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7日

开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8〕38号)的有关要求,大力推广ISO9001质量管理先进方法和工具,帮扶小微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逐步提升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十三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施“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按照质量强区建设和质量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突出市场主体地位,加强政府引导推动,完善质量认证体系,夯实质量技术基础,促进全面质量管理。运用ISO9001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精准帮扶小微企业解决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痛点”问题,逐步提升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高小微企业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助力全区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精准帮扶为原则。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中存在的“痛点”“难点”问题,强化精准帮扶,指导小微企业建立符合行业发展和满足自身需求的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促进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

  (二)坚持以小微企业为质量提升主体。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高小微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质量控制水平。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提高生产者、经营者、管理者、决策者质量意识和质量素养,加强小微企业品牌建设,打造质量标杆企业,提高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三)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为根本目的。把满足人民群众质量需求作为帮扶小微企业质量提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持续提高小微企业管理、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水平、质量层次和品牌影响力,促进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增强人民群众的质量获得感,推动我区小微企业从中低端迈向中高端。

  三、主要任务

  (一)摸底调查加强宣传培训。各盟市局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摸清小微企业底数,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质量认证知识,组织小微企业通过市场监管总局开发的“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cs-c.com.cn:8002)和“百万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培训平台”(网址:www.zrpx.org.cn)以及相关网络课程,进行线上培训;同时鼓励各地开展分行业、分区域的小班化教学,为小微企业提供更有针对性的精准帮扶,指导企业建立并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二)确定试点工作单位。各盟市局要结合当地特色产业,选择具有强烈质量提升意愿的2-3家小微企业作为试点单位,开展质量认证;参与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小微企业不需缴纳任何费用,认证费用由自治区局承担。“蒙字标”认证联盟中的认证机构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对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的小微企业进行培训,提供现场帮扶、认证审核、后续跟踪服务等。

  (三)制定行之有效的质量认证方案。各盟市局要针对不同行业小微企业特点,由认证机构评估其优势和关键质量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方案,为小微企业提供适合自身特点和实际需求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帮扶服务,推动小微企业质量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提质增效。

  (四)总结推广。在开展小微企业首批试点基础上,自治区局全面总结质量提升经验,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管理模式。推动形成一批品质卓越、管理先进的认证品牌,让更多企业积极参与到小微企业质量提升行动中来。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局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全区小微企业质量提升工作。盟市局作为具体实施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小微企业质量认证帮扶工作,将其作为质量提升行动、建设质量强市(盟)的重要抓手,推动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认证活动监管。各盟市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认证机构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加强对小微企业认证机构活动的监管,确保认证结果的真实性、一致性、有效性。

  (三)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各盟市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奖励政策,加强认证结果采信,鼓励引导小微企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编制的《小微企业应用ISO9001提升质量管理实施指南》建立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利用认证手段提升质量,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赢得市场信任和发展韧性。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盟市局要面向当地特色产业的小微企业,大力弘扬质量文化,普及质量认证知识,宣传推广ISO9001质量管理先进方法和工具,引导小微企业积极参与质量提升行动,提高小微企业质量意识,助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并积极向市场监管总局、自治区局及相关媒体报送宣传稿件。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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