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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全国“两会”期间民爆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3-03   |   访问次数:516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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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加强全国“两会”期间民爆行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内工信民爆字〔2021〕51号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连浩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和工信部要求,现就加强民爆行业安全防范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保安全、护稳定责任重大。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民爆企业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山东烟台笏山金矿“1·10”爆炸事故教训,坚决扛起为全国“两会”顺利圆满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大政治责任,以保安全、护稳定的实际行动和工作成效践行“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各级领导干部和负有监管责任的同志要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狠抓安全防范责任措施落实。企业负责人要认真关注社情民意,做好职工、群众工作,防止职工合法权益受损,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二、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各盟市要对辖区内民爆企业普遍开展一次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要加强与公安机关、应急管理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强化民爆生产、销售活动的动态安全监管,构筑坚固的安全屏障。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各项防范工作抓严抓实抓细。要加强执法力量,提高执法质量,切实解决风险隐患排查不出来、检查不深入的问题。要组织专家精准指导服务,将执法寓于服务之中,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拖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要采取强有力执法整治措施,严防带病运行酿成事故。

  三、严格应急值守。企业要修订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要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突发事故灾害,要立即处置并及时报告。近期,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将组织力量,对各盟市旗县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

  此通知。

  2021年3月1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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