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动态调整自治区本级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定点保供企业名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动态调整自治区本级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定点保供企业名单的通知
内工信消工字〔2021〕30号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为做好冬春季自治区疫情防控重要医疗物资的生产储备工作,全力保障春节期间重要医疗物资生产供应,我厅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方案》有关规定,对现有自治区本级定点保供企业进行动态调整。经综合考量企业生产资质、生产能力、品种质量和原料库存等情况,在充分尊重企业意愿的基础上,选定呼和浩特市欣龙康等9户企业(名单见附件)为自治区本级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定点保供企业。
请各盟市工信局加强辖区内定点保供企业的日常调度和服务对接。各定点保供企业要切实承担起社会责任,合理安排春节期间的生产和物料储备,确保紧急情况下“产得出、调得动、用得上”。
2021年2月4日
附件
自治区本级疫情防控医疗物资定点保供企业名单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