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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21年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2-05   |   访问次数:1061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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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开展2021年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21〕17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发展,2021年自治区继续深入开展专家服务基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内容

  (一)专家服务基层项目。各盟市和专家服务基地要深入基层实地调研,加强与基层单位对接,摸清基层实际需求,重点围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产业振兴、解决基层发展难题、推广新技术新方法、培养培训基层人才、改善提升基层民生服务水平等内容,认真谋划做好本年度专家服务基层工作,切实提升精准性实效性。

  (二)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原则上从基础较好的自治区级基地中遴选产生。申报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应侧重:具有自治区特色、软硬件条件好、配套制度完备、具有较好技术创新实力和科研基础,能定期为基层开展专家服务活动、具有较强辐射效应和示范带动效益等。各盟市要围绕本地区重大发展战略、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基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加快推进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建设,构建上下贯通、整体推进的专家服务基层工作体系。

  二、申报数量和经费

  (一)专家服务基层重点服务项目。各盟市统筹做好本地区服务项目申报工作,根据基层需求,推荐具有一定代表性、影响力且受惠面较广的重点项目,原则上每个盟市推荐5个服务项目。国家级、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要充分发挥基地专业优势,积极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每个基地申报1—2个服务项目。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2—3个项目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家服务基层重点项目;遴选3—5个项目作为自治区专家服务基层重点项目;遴选5—7个项目作为自治区专家服务基地重点服务项目;每个盟市遴选3—5个项目作为本地区专家服务基层重点项目。

  (二)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有关盟市、单位要积极推荐现有的、条件好的自治区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1—2个具备条件的基地申报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

  (三)资助经费。入选的服务项目和批准设立的基地,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其中,列入国家、自治区重点服务项目的计划资助项目经费10—12万元,列入自治区专家服务基地重点服务项目或各盟市专家服务基层重点项目计划资助项目经费5—7万元。

  三、申报材料

  申报专家服务基层重点项目填写《专家服务基层重点服务项目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关于组织实施专家服务基层项目的报告”(内容包括:项目活动方案和预期成效,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拨款账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行联行号等)。申请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填写《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附件2)。所有材料一式2份与电子版一并报送。请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和字数要求填写相关表格。

  四、职责分工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负责专家服务基层工作。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原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专家服务基层重点项目,指导各专家服务基地开展服务项目。有关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专家服务基层项目。

  五、有关要求

  各盟市、各基地要高度重视专家服务基层工作,于2021年2月26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公函报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原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联系单位: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塞 夫

  联系电话:(0471)6268105

  联系单位:自治区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原自治区留学人员和专家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夏智慧 杨建文

  联系电话:(0471)6945448 6261805

  电子信箱:314078339@qq.com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6号楼712室

  附件:1、专家服务基层重点服务项目申报表

  2、国家级专家服务基地申报表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月27日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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