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第二批内蒙古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和第一批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的通知
内工信消工字〔2020〕305号
各盟市工信局,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工信局,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区工业设计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5〕59号)精神,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我厅拟于近期开展第二批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第一批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二批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符合《办法》规定的工业设计中心均可申报,包括企业、科研机构、设计单位及高等院校等设立的工业设计中心。
(二)申报条件及材料
申报企业及单位应符合《办法》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按照《办法》规定,提交《内蒙古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1、2)等申报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
(三)申报方式及要求
各盟市按照《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负责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及单位的申报受理、审查和推荐,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报送文件、申报材料和汇总表(见附件4)等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我厅消费品工业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
二、第一批自治区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工作
本次复核2018年认定的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请各盟市组织本地区自治区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填写附件5、自治区工业设计企业(院校)填写附件6。请于2020年10月30日前,将复核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我厅消费品工业处,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对于规定时间内未提供复核材料或复核未通过的工业设计中心将取消认定资格。
联系人:李占军 刘俊廷
电 话:0471-4826492 0471-4826637
邮 箱:nmgjxwxfp@163.com
地 址:呼和浩特市敕勒川大街1号党政综合楼1438室
邮 编:010098
附件1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2020年版)
附件2自治区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单位2020年版)
2020年10月23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