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定点扶贫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关于印发《生态环境部定点扶贫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环办科财[2018]42号
机关各部门,在京派出机构、有关直属单位: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16号),落实定点扶贫工作责任,支持围场、隆化两县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我部制定了《生态环境部定点扶贫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生态环境部定点扶贫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pdf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2月7日
抄送: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办公室,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德市人民政府,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隆化县人民政府,承德市环境保护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分局、隆化县分局。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12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