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
交办科技函〔2019〕10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有关交通运输企业、高等院校,部属各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以下简称人才计划)评选工作,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管理办法》(交科技发﹝2014﹞101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组织推荐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以下简称领军人才)、重点领域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一)各单位应按照《办法》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审查、择优遴选,经申报单位按程序公示并征求纪检部门意见无异议后推荐申报。申报单位要在人才培养、使用和支持方向明确承诺落实相关支撑保障条件。
(二)推荐对象开展的科研工作应符合交通运输发展需求。重点推荐在科研一线潜心研究的科技人才和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不得申报,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人才计划。
(三)各单位应将推荐对象的代表作、学科领域活跃度和影响力、重要学术组织或期刊任职、研发成果原创性、成果转化效益、科技服务满意度等作为核心考察指标。
(四)同一申报人员不得通过多个渠道重复申报,不得同时申报当年的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负责人。创新团队可由一家单位牵头联合多家单位申报,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中牵头单位的人数应占一半以上,且不能作为核心成员同时申报其他创新团队。连续两次申报未入选的暂停1年。
(五)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负责人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优先支持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后出生)的青年科技工作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西部地区申报人员年龄限制可放宽2年,在支持期(5年)内因个人原因离岗的,其取得的人才称号和相关支持措施自动取消。
二、推荐及遴选
(一)推荐渠道。
部属单位、部共建高校、中央管理的交通运输企业和有关高等院校负责审核并推荐本单位及所属单位人才计划申报。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并推荐所辖区域内的地方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申报,推荐的领军人才应至少有1名来自企业。各推荐渠道及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遴选程序。
人才计划遴选分为网上初选和会议评选两个阶段。
1.网上初选。各推荐单位组织有关申报单位登录“交通运输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基本信息,并上传完整的推荐表(MS-Word版,详见附件2-4)及有关证明材料,有关格式文件可在我部网站或交通运输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219.143.235.48/jt)相关专栏下载。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9日17:00。各推荐单位将推荐函和推荐对象汇总表(详见附件5,相关信息须与推荐表内容一致)于4月26日前寄送至指定地点。我部将在形式审查后,组织专家通过网络开展同行评议,择优进入会议评选。
2.会议评选。各推荐渠道需将通过网上初选的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两份,需盖章并有推荐单位意见)统一寄至指定地点,我部将组织专家通过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会议评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原则上择优评选出10名领军人才、5个创新团队、2个示范基地,并根据有关要求推荐申报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三、受理和咨询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负责受理申报和咨询。联系人:尚文豪、牛犇,电话:010—58278706,010—58278733。申报系统技术咨询联系人:胡明,电话:010—58278241。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邮编:100029,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附件:1.具备资格的推荐单位及推荐名额分配表
2.交通运输行业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推荐表
3.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推荐表
4.交通运输行业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推荐表
5.关于2019年度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推荐函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1月23日
抄送:部内各司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交通运输部纪检监察组、审计署交通运输审计局
文档附件:
附件5:关于2019年度交通运输行业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的推荐函.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