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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做好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4-17   |   访问次数:193    |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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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做好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审批事项网上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工安全函〔2019〕44号

各相关部门、单位:

  按照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的总体要求,为方便企业办理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审批事项,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配合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依托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开发了《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审批单》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管理系统,自2019年4月30日起该系统将正式上线运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企业可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自行注册、登录网上申报系统,按照申请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一),在线提交申请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并取得审批单号后,企业向审批部门提交加盖公章的纸质审批单(一式5份),不再提交其他纸质材料。

  二、省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办理硝酸铵出口审批业务,需持“单一窗口”专用USBKey电子钥匙,登录审批系统,按照审批系统操作手册(详见附件二),在线办理审批手续。

  三、如因计算机管理系统、通信网络故障等原因,无法正常办理网上申请或者审批的,可分别咨询系统技术支持部门或者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

  系统技术支持部门为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联系电话:010-95198。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联系电话:010-68205388

  附件:

  1. “单一窗口”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审批单审批系统操作手册

  2. “单一窗口”标准版用户手册(民用爆炸物品进出口审批单申请)

  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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