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自治区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监督电话的公告
关于公布自治区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监督电话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进行专项整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治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年的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内党电发〔2019〕20号)要求,为深入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畅通专项整治工作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现将自治区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办公室成员单位专项整治举报监督电话公布如下:
来源:自治区矿产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主体责任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