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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有 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10-21   |   访问次数:26225    |  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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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有 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财金〔2019〕93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各国有 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国有 资本管理的指导意见》精神,建立健全全流程、全覆盖的国有 资本基础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国有 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及时、全面、准确反映国有 资本变动与分布情况,实现国有产权全流程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我部制定了《国有 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

  附件:国有 资本产权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财 政 部

  2019年9月20日

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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