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六批)项目
财政局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第六批)项目申报的通知
呼工信字〔2024〕137号
各旗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财政 局,和林格尔新区经济运行招商服务局、财政 局,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根据《关于印发2024年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内工信投规字〔2023〕386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充申报的通知》(内工信投规字〔2024〕90号)要求,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范围
(一)支持创新能力建设。包括首版次软件产品、工业软件产品研发;
(二)支持工业绿色化改造。包括节能节水技术改造和资源综合利用。
二、申报要求
(一)各旗县区(开发区)工信局、财政局要认真组织筛选项目,严把申报项目质量关,不得重复申报。
(二)各旗县区于2024年8月20日前将政府(管委会)推荐文件、工信和财政部门联合推荐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1份纸质、1份光盘)报送市工信局投资规划科。
(三)企业全部申报材料于2024年8月26日之前在自治区工信厅welink平台上传。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一)申报材料报送及相关问题;
联系人:投资规划科 魏达 4609232
(二)首版次软件产品、工业软件产品研发项目;
联系人: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科 刘璐 4606766
(三)工业绿色化改造项目。
联系人:节能与综合利用科 杨晓鹏 4607150
附件: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
2024年8月8日
(联系人:工信局 魏 达,联系电话:4609235
财政局 杨舒宇,联系电话:6956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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