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通知
关于遴选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的通知
各旗县区(开发区)工信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推进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赋能中小企业信息化、智能化、新型工业化水平提升,特组织遴选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重点面向呼和浩特市特色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加工、生物医药制造、农矿专用设备制造、新材料制造、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6个细分行业,遴选一批数字化改造场景服务商,组建服务商资源池,择优选拔若干个总包服务商,并初步建立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小快轻准”产品库。
(一)总包服务商: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全流程、综合性服务,为达成城市试点工作目标负责。一是牵头开展行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由总包服务商牵头,与所负责试点行业的企业签订诊断及改造协议,开展数字化诊断服务,形成全面的诊断报告,“一企一策”形成数字化改造方案,并协同场景服务商开展供需对接,推进企业数字化改造。二是承接绩效目标,按照绩效目标要求,完成规定范围的试点企业数字化诊断数量、改造数量、上云用云企业数量、改造后企业数字化水平等级、“小快轻准”产品开发数量、数字化改造样板企业数量等绩效目标。三是提升服务能力,聚合场景服务商产品和服务能力,协同场景服务商开展“小快轻准”产品培育及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相关培训。四是打造典型案例,协同场景服务商提炼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典型经验、路径模式、标准规范等,绘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图谱。
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应着重体现行业理解能力、咨询诊断能力、生态聚合能力、集成服务能力与项目交付能力等方面。
1.行业理解能力。对所负责的目标行业具备较深的了解,熟悉企业的需求以及在行业数字化转型过程中的痛点以及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转型的规划。
2.咨询诊断能力。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指南》《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最新版)》《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等标准规范有深刻理解并能够熟练运用。有对企业“研产供销服管”等全环节进行咨询诊断的能力。
3.生态聚合能力。针对企业的需求,能够快速聚合和引入生态伙伴,满足企业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对产品和解决方案的需求,实现快速的供需对接。
4.集成服务能力。能够提供项目集成管理、集成验证、平台部署及前端集成实施能力,同时可以指导并协助企业应用的部署、调测、上线等,为项目提供持续的运维服务。
5.项目交付能力。具有较好的项目交付和团队管理能力,近 3 年内有申报试点行业典型实施案例,具备较为固定的专业人员,能够组建本地项目团队,为呼和浩特市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数字化转型诊断和改造服务,确保目标达成。
(二)场景服务商: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特定领域的专业服务,配合总包服务商完成试点企业改造工作,经对应的总包服务商统一协调后,开展试点企业的数字化改造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是提供基于云的平台、基础架构、应用程序或存储服务,协助企业进行现有业务系统的云化迁移等;二是围绕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质量管控、仓储管理、经营管理、供应链管理、产品服务等全生命周期环节,提供“小快轻准”产品,并具备相应的部署服务能力;三是完成试点企业改造任务,配合总包服务商开展需求调研、供需对接、人员培训等,制定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方案,确保试点企业改造后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达到二级及以上;四是提供网关、路由、传感器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服务。
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书应着重体现企业基础支撑能力、研发创新能力、管理运维能力与产品服务业绩四个方面。
1.基础支撑能力。具有从事与申报方向相关的主营业务,有数字化转型改造实践经验,有成熟的数字化转型改造相关产品(如云计算产品、SaaS产品、数据采集传输产品等)和解决方案。
2.研发创新能力。具有与申报方向相关的人才队伍、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研发平台以及牵头或参与的相关标准制修订等,具有数字化转型相关产品的设计、项目实施、解决方案定制等方面的能力。
3.管理运维能力。具有良好的项目管理能力和交付能力,有相应的制度架构、信息化管理软件应用、生产计划与作业调度、标准体系建设、客户服务等作为支撑,有在呼和浩特市开展业务的条件和能力。
4.产品服务业绩。具有申报方向相关的过往数字化转型服务产品和实施案例,相关案例应具有可复制、可推广和示范性。
二、遴选条件
(一)服务商企业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记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应具备较强数字化改造能力,技术研发基础好,有行业咨询、诊断、改造的实践经验和成熟产品(有典型应用案例支撑),且有在呼和浩特市内开展业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持续稳定提供高质量服务。
(三)申报总包服务商的单位原则上最多勾选2个行业方向,并注明是否接受调剂,场景服务商不限。
(四)已经入选“呼和浩特市首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名单的企业,可自动成为“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的场景服务商,但需按照本文件要求,重新填写申报材料。
三、遴选流程
本次遴选由企业自主申报、旗县区推荐(推荐名额不限)、专家评审、公示确认等环节组成。
(一)申报企业按照要求填写《呼和浩特市数字化改造服务商申报书》(附件1),并准备相关佐证材料,于2024年8月12日17: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加盖公章、胶装成册,书脊上写公司名称)一式2份和电子版(盖章扫描件)光盘2份报送至当地旗县区工信部门,工信部门填报《数字化改造服务商汇总表》(附件2),连同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统一报送至呼和浩特市工信局。注册地不在呼和浩特市的企业,可将纸质版申报一式2份和电子档案盖章扫描光盘2份直接报送呼和浩特市工信局。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水岸小镇G4栋13楼1309室,联系人:中小企业科:王永平,电话:4606205;信软科:刘璐,电话4606766)。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二)呼和浩特市工信局通过组织专家采取翻阅申报材料、现场答辩等形式,择优选取服务商。
(三)评审入选的数字化场景服务商、总包服务商名单在呼和浩特市工信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对外发布。
附件: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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