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自治区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政办发〔2024〕18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内蒙古自治区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国发〔2023〕16号)精神,推动全区通用航空产业发展有新起色,助力低空经济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盘活存量、融合发展”,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融入综合立体交通网为切入点,深化“干支通、全网联”,提升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效益;以“通航+文旅”为增长点,促进通用航空与文旅、体育融合发展;以应急救援、医疗救护等公共服务为依托,构建商公共用、平急兼顾的共享体系;以航空教育培训、无人机物流等多元业态为补充,发挥对相关产业的带动效应。
到2025年,自治区地面交通与通用机场衔接更加高效,通用航空与文旅融合度显著提高,通用航空公共服务实现公用、民用、商用共用共享、平急兼顾,通用航空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产业发展潜能有效释放。
——机场与周边交通基础设施高效衔接,支线机场全部连通二级及以上公路,A类通用机场全部连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实现15分钟到达所在地行政中心。7个以上通用机场开通机场巴士,13个以上通用机场提供定制公交或包车服务,基本形成快速便捷的客运体系。
——开通低空旅游专线3条以上,实现区内核心旅游资源有效串联。依托重点景区打造“通航+文旅”产品4项以上,常态化举办有国内影响力的航空节会1项以上,全区低空旅游接待量超过5万人次,年收入超过1亿元,“快进慢游”旅游品质明显提升。
——开通短途运输航线30条以上,建设航空应急救援基地12个以上,短途运输年旅客量超过5万人次,有力保障基本出行和应急救援等民生需求。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通用航空融入综合立体交通网。
1.完善交通基础设施网。推进S528林西机场路等3个机场路项目建设,推进连通库伦旗等5个机场的公路提等升级,提升机场与周边公路、铁路及市政道路的一体化衔接水平,形成快速便捷的集疏运体系,实现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完善、立体互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展改革委)
2.优化运输服务网。将通用机场纳入城市交通、长途客运线网,鼓励通用机场、城市交通、长途客运经营者搭建运输服务平台,对接旅客往返机场需求,完善购票、预约、拼车、专车等功能,提供机场巴士、定制公交、定制班线、整车包车等服务,实现运输服务网络覆盖通用机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3.促进“干、支、通”三网融合。建立干线、支线与通用航空航线互联、机场互通的航空运输网络,拓展鄂托克前旗经鄂尔多斯、新巴尔虎右旗经海拉尔的中转航线,培育镶黄旗经锡林浩特、乌拉特中旗经包头中转至国内主要城市,巴林左旗和巴林右旗经赤峰、奈曼旗经通辽中转至呼和浩特、沈阳、上海的通程航班,发挥运输网络整体优势。推进运输机场与通用机场安检互认,增强旅客中转的便捷性。〔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内蒙古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4.鼓励支线机场发展通用航空。完善支线机场设施设备、拓展运营范围,支持海拉尔、通辽、赤峰、锡林浩特、鄂尔多斯、阿尔山等支线机场开展短途运输业务,新开通辽—阿鲁科尔沁、赤峰—巴林左旗、阿尔山—突泉等短途运输航线。鼓励乌兰浩特、乌海、阿尔山等机场拓展航空培训业态。推动扎兰屯、鄂尔多斯等机场拓展通用航空产业链,打造通用航空产业基地。〔内蒙古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内蒙古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二)打造“通航+文旅”融合新名片。
1.开发精品低空旅游线。依托大草原、大森林、大沙漠、大河湖、大湿地等优质旅游资源,推动低空旅游全域全季发展。完善低空旅游航线,开通呼和浩特—锡林郭勒、乌兰浩特—阿尔山—海拉尔—满洲里等季节性低空旅游专线,依托阿尔山—柴河旅游区、乌兰布统草原、老牛湾黄河大峡谷等重点景区打造空中观光产品,形成内蒙古“四季好风光”的低空旅游名片。支持呼伦贝尔市打造全域低空旅游特色品牌。支持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结合旅游资源差异化开展低空旅游项目,推动低空旅游产业化发展。支持赤峰市打造全域航空体育特色品牌,丰富和拓展衍生旅游产品。(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
2.打造特色航空飞行营地。促进低空旅游与航空运动融合发展,支持乌拉特中旗机场打造黄河文化主题飞行营地,镶黄旗机场打造“文化+研学+航空运动”主题飞行营地,康巴什区建设沙漠文化主题飞行营地,阿鲁科尔沁旗、克什克腾旗等建设草原、林海、石林主题飞行营地。依托飞行营地开发高空跳伞、滑翔伞、热气球、三角翼、体验飞行等航空体育活动,推动低空旅游产品由观光型向运动体验型升级。(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体育局)
3.开发“通航+文创”融合新产品。鼓励各盟市运用文化创意理念,创新商业模式,利用影视传媒、网络自媒体等宣传媒介,融入文化IP、网红打卡等要素,扩大群众性航空活动影响力。联合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China)、爱飞客等机构,宣传推介阿拉善等地飞行表演活动,扩大业态规模。结合航空体育赛事,打造“航旅嘉年华”品牌,推进航旅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体育局)
(三)提升通用航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1.完善航空应急救援体系。依托现有运输机场和通用机场,探索建立航空应急救援联动共享体系。适应不同场景的应急救援任务,兼顾医疗救护、空中消防、生态监测等,逐步完善“通航+”公共服务体系。支持通用航空企业、社会组织组建专兼职队伍,参与航空应急救援工作,构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行业性专业救援力量、社会力量协同的应急救援新格局。(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卫生健康委,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2.拓展通用航空服务领域。全面推广通用航空在护林防火、草原飞播、农业植保、人工影响天气、航拍航测、交通疏导等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支持通用航空企业承担林草、应急等相关作业任务,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将通用航空公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目录范围,鼓励应急、气象、林草、国土资源等部门扩大购买规模,做大通用航空公共服务市场。(自治区林草局、财政厅、交通运输厅)
(四)推动通用航空关联产业发展。
1.发展航空教育培训和检测测试。依托机场资源和气候优势,特色化发展通用航空教育培训、航空检测测试等。拓展乌海、巴林左旗、奈曼旗等机场飞行培训业务,建立镶黄旗、乌拉特中旗等实训基地,支持扎兰屯、锡林郭勒等职业学院设立通用航空专业。优化镶黄旗航空研学体系,建设扎兰屯市、阿荣旗等民航科普教育基地、航空科普研学基地或航空科普馆。建立航空器检测测试集群,建设海拉尔机场国产大飞机试验试飞基地、根河机场飞行器极寒测试基地、乌审旗机场直升机试飞基地,实施锡林郭勒航空器大风测试等项目。推进建设鄂尔多斯航空培训中心。培育石拐区、陈巴尔虎旗、阿鲁科尔沁旗等通用航空产业园或航空小镇。〔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内蒙古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探索无人机创新示范产业。以无人机试点示范基地建设为引领,推动无人机产业集群集聚化发展。支持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开展无人机综合应用,推动建立无人机操控培训、考试、测试中心,打造无人机飞行试验基地。依托镶黄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等通用机场,打造无人机物流试验基地。〔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蒙古邮政管理局、内蒙古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自治区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工作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发挥政府引导、服务、监督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开辟短途运输航线,统一对接洽谈、统一引进运力,提高项目引进效率。各盟市完善相应组织领导机制,统筹本地区通用航空产业发展工作。(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二)做好空域保障。推动自治区全域低空空域管理改革,构建内蒙古全域低空空域协同运行管理和制度保障体系。建立军民航沟通协调机制,制定低空空域分类划设方案、协同运行办法,推动低空空域灵活使用。完善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加快推进飞行服务站建设,搭建飞行计划“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智慧化服务平台。合理布局广播式自动相关监视(ADS-B)台站、甚高频(VHF)地面站,实现低空监视通信信号有效覆盖。(北部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协调委员会成员单位,民航内蒙古监管局、民航内蒙古空中交通管理分局)
(三)强化要素保障。优化财政补贴制度,通过直接补助、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等方式,给予基础设施建设、短途运输航线、通用航空作业、招商引资资金补助,支持通用航空产业高质量发展。将通用机场、通用航空产业项目纳入各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做好机场建设用地要素保障。各有关部门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和自身职能职责做好机场净空保护工作。(自治区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四)加强试点示范。开展通用航空试点工作,鼓励各盟市结合自身发展特点和需求,申报通用航空产业发展试点。支持鄂尔多斯市先行先试打造低空空域管理改革试点,建设低空飞行服务站、无人机综合管控平台、航空应急救援平台。建立试点示范绩效评价体系,对试点示范项目的实施过程、既定目标实现程度、投入产出效益及经费执行结果等进行综合评价。(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五)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招商引资工作,开展通用航空产业链专题招商,组织交流研讨、宣传推介。搭建招商合作平台,建立自治区通用航空产业项目库,开展项目发掘、策划、转化和服务。鼓励行业协会、通用航空企业、咨询机构等建立产业联盟,开展产品策划、产业发展咨询、投资项目甄别等业务。优化通用航空领域营商环境,开展智能审批、一网通办、政银企合作等服务,为产业主体提供便利。(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六)加强人才保障。鼓励民航类院校、其他高等院校与通用航空企业合作,深化产教融合,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才联合培养体系。加大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引进和培育专业化通用机场运营管理团队。完善人才扶持政策,对新引进符合条件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按照相关规定给予政策支持。(自治区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附件:任务清单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