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
内工信节综字〔2023〕365号
各盟市工信局、各节能诊断服务机构:
为落实《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推动企业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加快工业绿色发展,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诊断服务范围。一是重点选择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金属、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电子等行业和数据中心等信息基础设施,组织节能诊断服务机构为重点企业、专精特新和“小巨人”等中小企业,开展公益性节能诊断服务,特别是对2022年工业节能监察发现的单位产品能耗未达到基准水平的企业,原则上全部纳入诊断范围。二是选取1-2家行业特征明显的工业园区开展园区节能诊断。
(二)诊断服务内容。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应针对园区和企业生产工艺流程、重点用能设备和公辅设施、余热余压等余能利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用能结构优化调整及能量系统优化等方面,查找短板弱项,提出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节能改造措施建议,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工业园区和企业节能降碳提出可复制易推广的解决方案。鼓励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对2021、2022年接受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开展跟踪服务,摸清节能改造措施建议实施及进展情况等,系统评价节能改造效果。
二、工作程序
(一)提出工业节能诊断工作计划。请各盟市结合地区实际和行业特点,组织本地区“专精特新”企业和有诊断意向的重点用能企业接受诊断,明确2023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作计划,于2023年7月26日前将名单(见附件1)报送自治区工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二)确定推荐诊断服务机构。请有意向参与2023年我区节能诊断服务工作的,特别是已与企业对接达成诊断服务意向的机构填写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名单(见附件2)并提供相关材料于7月26日前报自治区工信厅(节能与综合利用处)。我们将结合接受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和节能诊断服务机构情况,向工信部推荐诊断服务机构并确定对应的服务企业名单。工信部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考量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的服务规模质量、专业人员、技术水平以及诊断需求等确定诊断任务,发布2023年国家工业节能诊断服务任务清单,承担任务的服务机构不得就诊断服务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三)开展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工业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应按照工业企业和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等相关要求,确保高质量完成诊断任务,并及时将工作开展情况及诊断报告报送推荐单位,同步报送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平台。各盟市和服务机构在任务完成后,从诊断数量、完成质量、数据分析、服务反馈等方面对2023年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进行全面梳理总结,于2023年12月15日前向自治区工信厅报送工作总结报告、节能诊断报告等材料(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实施节能诊断、推进工业能效提升对加快产业提质升级、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作用。组织节能诊断服务机构做深做细做实有关工作,切实起到为企业降本增效的作用。
(二)强化过程跟踪。各盟市要加强工作指导,定期调度任务开展情况,协调解决诊断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盟市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促进行业、企业间互动,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分享和经验交流,加强工业节能提效政策、标准、技术、模式、案例等宣贯和交流,推动形成咨询、诊断、改造、评估的节能服务闭环,持续提升工业节能诊断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做好结果应用。各盟市要做好节能诊断服务与“节能服务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工业节能监察、节能技术装备目录推广等工作的协同配合,积极组织推广共性节能技术装备和管理措施,要通过资金支持等措施,引导企业积极采用诊断提出的改造建议,持续实施节能提效改造。
附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郭圆圆 0471-4826493 电子邮箱:nmgjxwjnc@163.com
2023年7月24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