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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23年 “科技创新政策进园入企”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11   |   访问次数:1069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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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3年 “科技创新政策进园入企”活动的通知

各旗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金山高新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科技创新政策进园入企”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10日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

“科技创新政策进园入企”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营商环境,强化科技系统对创新政策的宣传和指导服务力度,营造浓厚创新氛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精神,为贯彻2023年自治区和我市科技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研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着力提高科技创新政策知晓度和使用率,推动科技政策落地落实,助力首府建设区域科技创新高地。年内实现科技政策宣讲培训“三覆盖”,即旗县区(园区)政策宣讲全覆盖;科技领军企业入企辅导全覆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科技型企业线上线下政策培训全覆盖。

  二、主要内容

  重点宣讲、解读、培训2021年以来,国家、自治区、我市出台有关科技项目和项目资金使用、研发投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平台载体建设、科技公共服务、科技 、创新人才、科技资金后补助、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等各类科技政策。

  三、时间范围

  自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底前。

  四、授课老师

  1.市科技局业务科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相关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家教授;

  3.科技、 、知识产权等科技服务机构专家老师;

  4.呼和浩特市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科技公共服务机构等。

  五、工作要求

  (一)上下联动,加大宣传

  1.市科技局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广泛宣传科技创新系列政策;整理汇总自治区和我市科技惠企政策,印制宣传资料,制作重点突出、生动形象、图文并茂的政策宣传图解。协调进园入企授课专家老师,为本次活动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与监督科,市科技局综合保障中心、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2.基层科技管理部门发挥主动性,收集整理辖内企业政策宣讲需求;年度内单独或联合市科技局组织政策培训、宣讲活动不少于2次;开展辖区内科技企业入企政策辅导不少于5家。(责任单位: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金山高新管委会)

  3.各类科技公共服务机构、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广泛开展科技创新政策宣讲和辅导,深入企业,解决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配合科技局举办“科技创新政策进园入企”活动实效良好的,年度绩效评价加权赋分。(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成果管理与转化科,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二)结合业务,突出重点

  1.紧密结合科技项目申报、科技型领军企业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技术创新中心创建、新型研发机构备案、创新联合体备案、企业研发中心备案、重点实验室建设、人才项目评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科技奖励推荐等业务工作开展专题政策解读、宣讲和培训。(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科室,市科技局综合保障中心、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2.契合统计填报、税务申报、路演活动、 对接会、科技成果推介和发布会等活动,在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知识产权宣传日等节点开展重点宣传辅导。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金山高新管委会在2023年科技活动周期间,确保开展1次以上集中政策宣讲活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科室,市科技局综合保障中心、市科技创新发展中心、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林格尔新区、金山高新管委会)

  (三)高度重视,注重实效

  1. 全市科技系统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科技创新政策进园入企”的重要意义,把开展此项活动作为科技部门“大调研、解难题、抓服务”的一项重点任务,结合全年业务工作常态化推进。

  2. 承担授课任务的干部职工要积极准备宣讲内容,加强与各类创新主体、科研人员的互动。各单位在组织开展“科技创新政策进园入企”要提前收集梳理创新主体政策需求,合理安排培训宣讲内容,及时掌握了解政策落实中的难点堵点空白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完善政策体系和业务工作,补齐短板,全力确保本次活动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3.市科技局 与监督科负责本次活动统筹工作。各单位组织培训宣讲的,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将培训计划(时间、地点、人数、培训内容等)向局 与监督科备案,局 与监督科每月汇总、通报活动开展情况。活动时统一使用“科技创新政策进园入企”活动宣传标识。活动后积极撰写“科技创新政策进园入企”简报信息,持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来源: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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