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2022年企业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科研支持(农牧业领域)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2022年企业引进培育高层次人才
科研支持(农牧业领域)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农牧人发﹝2022﹞284号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内政发〔2017〕77号)、《关于构建“一心多点”人才工作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内组通字〔2020〕3号)有关规定及2022年度自治区“草原英才”资金、人才开发基金预算安排,自治区围绕首批打造的12条重点产业链,对重点企业人才引育工作进行科研经费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自治区内注册并依法纳税从事奶业、肉羊、肉牛、马铃薯、羊绒等5条产业链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型企业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须为自治区规模以上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其中类型之一;
(二)申报企业须依据自身科研人才队伍建设、研发投入等情况,认真填报《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链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科研支持申报表》(附件1),并对所填报内容真实性承担法律等相关责任;
(三)为实施“强心活点”行动,将和林格尔人才科创中心、乌兰察布京蒙人才科创园作为申报征集范围;
(四)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类型企业主体,在申报、评选、支持时同等对待;
(五)被列为一般或严重失信主体的企业不得申报。
三、评审程序
(一)初评环节。自治区农牧厅拟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企业开展初评工作,评选产生各产业链(奶业、肉羊、肉牛、马铃薯、羊绒等5条产业链)推荐企业。在自治区农牧厅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且无异议后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复评环节。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依托初评结果,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开展复评,提出各产业链拟支持企业名单及科研经费支持额度。
(三)确定环节。支持结果在自治区人才工作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企业发放科研支持经费.
四、有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链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科研支持申报表》(附件1)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胶印装订);《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链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科研支持申报汇总表》(附件2)一式一份;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胶印装订);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版。
相关表格电子版在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政务公开→下载中心→各类表格”下载。
(二)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各申报企业请于2022年6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自治区农牧厅人事处,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材料不齐全将不予受理。
(三)科研支持经费按照评审结果一次性核定拨付到入选企业,由用人单位按照科研经费统筹管理使用,资金使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草原英才”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财行〔2020〕1322号)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吕明举
联系电话:0471-6652153
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乌兰察布东街70号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人事处
附件:1、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链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科研支持申报表
2、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重点产业链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培育科研支持申报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2年5月27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