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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4-22   |   访问次数:430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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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工作的通知

内农牧科发〔2022〕205号

各盟市农牧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1号)要求,现将我区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数量和推荐要求

  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奖项包括: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和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三个奖项。

  (一)农业技术推广成果奖:奖励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农牧业技术推广项目。农业农村部分配给我区的推荐名额不超过2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4项,二、三等奖不超过16项。成果奖主要完成人不超过25人,其中盟市级及以上相关机构各类技术人员不超过7人,乡镇级推广机构和各类经营主体人员不少于8人。农业农村部对申报一等奖的项目进行独立评审,若该项目经评审未达标入围,不再参与二、三等奖的评审;自治区农牧厅推荐项目不划分二、三等奖等次,只按农业农村部分配给我区的名额经初审择优推荐。各盟市及自治区级科研教学单位推荐参评项目数各不超过3项,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推荐参评项目数不超过5项,厅属其他相关事业单位推荐参评项目数不超过1项。

  (二)农业技术推广贡献奖:奖励长期在农业生产一线从事技术推广工作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包括农牧业科技企业、各级国家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农牧业科研教学单位、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等的人员。农业农村部分配给我区推荐名额数不超过30人。其中,旗县及旗县以下基层农技人员不少于21人,且乡镇(含区域站)级农牧业技术推广人员不少于11人。(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机、农垦、环能等行业)

  各盟市推荐申报贡献奖人员中基层农技人员每个行业不得超过1人;自治区级和盟市级的推广人员的推荐,请各申报单位根据名额分配要求,突出行业特点,结合工作实际精选优选酌情推荐。

  (三)农业技术推广合作奖:奖励在农牧业技术推广活动中做出重要贡献的农科教、产学研相结合的合作团队。农业农村部分配给我区推荐名额为1个。我区符合申报要求、成果显著的合作团队可以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2021年度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2﹞11号)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及附件,有关文件及格式要求请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官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各申报和推荐单位要严格审查主要完成人员信息,申报贡献奖和成果奖的农技推广人员须为推广系统内可查到本人信息的农技推广人员。要杜绝人员信息造假,出现问题将严肃问责。

  (三)成果奖的效益测算表格为参考格式,只要能证明效益的材料均可作为佐证材料提交。

  (四)贡献奖中优先推荐和适当放宽条件的人员,需要在材料中备注说明。曾经获得贡献奖的人员不得再次申报。

  (五) 成果奖各等级奖项主要完成人员层级人数要严格按农业农村部文件规定比例计算,各层级人数取整后不得超过规定比例。

  (六)成果奖的成果验收或评价(鉴定)报告形成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推荐单位完成初评前。

  三、组织初评与推荐

  (一)自治区农牧厅组织从事农牧业科研、教学、推广及行政管理的专家成立丰收奖省级评审小组,负责对我区丰收奖申报的审核和初评工作。

  (二)本次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求网上申报内容和人员信息必须与纸质文本一致,申报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不予补正。

  (三)请各申报单位在研究确定推荐项目后,将申报项目全部内容在本单位公告栏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自治区农牧厅评审小组参加初评。

  (四)通过初评的申报项目,将在自治区农牧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自治区农牧厅发给项目申报单位负责人申报账户和密码,组织申报单位及人员通过“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登录“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官网”),经农牧厅网上审核通过后,在申报系统内下载带有水印的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并打印装订成册,一式3份,报自治区农牧厅科教处。自治区农牧厅汇总后推荐并上报农业农村部。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瑞林    电话:13847103139    0471-6652035

  党涛     电话:13081512063    0471-6652192

  地址:呼和浩特市乌兰察布东街70号    邮编:010011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2年4月19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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