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21〕219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相关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促进技能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8〕4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大赛实施办法>》(内人社发〔2021〕35号)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项目和第一届全区职业技能大赛项目,按照政府引导、自愿申报、注重成果、对接产业、接轨世赛的原则,评选10家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以下简称集训基地)。
二、申报名额
每个盟市可推荐3个集训基地,自治区相关委办厅局、大企业、事业单位可在本部门直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中,推荐1个集训基地。
三、申报条件
自治区境内合法注册登记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符合以下条件均可申报。
(一)管理体系。有较强的管理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未发生违规违纪问题;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等制度健全。
(二)组织能力。有符合国家建设和安全标准、能满足所申报竞赛项目的训练场地、生活场所、设施设备和辅助工具;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和健全的后勤服务保障制度;可承担自治区级、盟市级集训工作,并提供人力、物力、财力等支持。与行业协会,大型企业等建立良好竞赛合作关系的单位优先考虑。
(三)技术保障。有满足竞赛、集训工作所需专兼职人员,能按照竞赛技术文件和规范要求提供技术服务和保障,能解析技术文件、制定落实集训方案,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辅导、翻译和检测数据统计分析等保障工作。具有技能竞赛组织管理经验,具备良好的国内外技术交流条件的单位优先考虑。
(四)成果转化。注重宣传,具备组织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和活动经验;在集训基地建设、世赛成果推广和转化、竞赛选手培养梯队建设等方面有良好成效。参赛选手参加过相关项目自治区级及以上竞赛并获得较好成绩的单位优先考虑。
四、申报和评选程序
(一)盟市推荐。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辖区内有申报意愿的企事业单位、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等,填写相关材料,进行初评后,将本地区、本部门推荐报告和申报项目候选单位名单(按推荐顺序排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盟市要严格把握标准、规范评选程序,遵守评选纪律。
(二)自治区直属单位推荐。自治区直属单位由主管部门形成推荐报告,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综合评审。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评审,确定基地建议名单。
(四)公示公布。基地建议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集训基地名单。
五、申报材料
(一)集训基地建设申报书。包括《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申报表》(附件1)及符合集训基地遴选条件的其他佐证材料(如师资证书、专家信息、竞赛获奖情况等)。
(二)集训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包括项目建设内容、建设目标、预期成果、实施计划、项目估算总投资、资金来源及落实等。
(三)集训基地建设制度保障。包括培训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风险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及后勤服务保障制度等。
六、相关要求
(一)申报材料要真实、准确,如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竞赛集训基地评选。
(二)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择优推荐,认真做好遴选工作。初选结束后,填报《2021年度自治区级职业技能竞赛集训基地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
(三)各盟市、各部门务必于12月17日前将集训基地申报材料报送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技能人才管理处,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电子版PDF格式发送指定邮箱。逾期未收到,不予受理。
联 系 人:毛常盛 郝志荣
联系电话:(0471)6613983 (0471)6944261
电子邮箱:827004997@qq.com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2月7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