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方案(2021-2025)的通知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方案
(2021-2025)的通知
内工信发〔2021〕121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方案(2021-2025)》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12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方案(2021-2025)
内蒙古自治区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方案(2021-2025)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加快新材料产业发展,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立足我区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坚持创新驱动、产业集聚、绿色发展、协调推进原则,坚持集群化、高端化、终端化导向,聚焦重点领域,大力培育和发展新材料产业,加快构建特色优势明显、产业布局更加合理的新材料产业集群,建设国内一流的新材料产业基地。
——规模效益。新材料产业规模逐步扩大,创新能力、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产品结构持续优化,转型升级成效显现。到2025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先进钢铁材料产能400万吨以上、先进有色金属材料产能200万吨以上、稀土新材料产能20万吨以上、先进硅材料产能100万吨以上、先进建材及非金属矿物材料产能160万吨以上、先进碳材料产能100万吨以上、先进化工材料产能200万吨,新材料产业产值达到2300亿元左右。
——创新能力。重点新材料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3%以上,全区新材料领域重点实验室总数达到25家,其中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家、自治区重点实验室24家。
——竞争能力。新材料产品性能接近或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稀土新材料系列产品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培育30户具有国际竞争力、品牌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和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自主品牌响的优势企业,新材料供给质量明显提高。
二、发展方向
(一)先进钢铁材料。重点发展高性能板材、高性能管材、先进轨道交通材料等高端产品。到2025年,高性能板材产能180万吨、高性能管材产能180万吨、先进轨道交通材料产能100万吨,产值达到400亿元。
高性能板材。保持风电用钢竞争优势,进一步提高工程机械用高强钢、耐磨钢市场份额,提升桥梁钢、容器板等产品档次,打造稀土高强钢、稀土耐磨钢、稀土风电用钢等特色产品,推动80万吨超纯稀土铁素体不锈钢(特钢)等项目建设。
高性能管材。巩固现有钛合金管、油井管、油套管、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用无缝管市场占有率,提高抗硫化氢腐蚀、抗二氧化碳腐蚀等高端品种占比。大力开发超级含铬高合金管、液压支柱管、耐磨管、气瓶管等特色产品,推动1000支超长超高压聚乙烯装置用钢管、6万吨无缝钢管热处理等项目建设。
先进轨道交通材料。重点开发下一代稀土热处理轨、磁悬浮轨道用F型钢、高强耐磨重载铁路用稀土钢轨等重载铁路用轨,以及适用于沿海、潮湿隧道等高腐蚀环境下的耐蚀钢轨。提高钢板桩产品生产规模,实现批量化生产铁路车辆用耐候钢,开发海洋石油平台用的耐腐蚀H型钢,铁路车厢大梁用的高强度310乙字钢,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支柱用钢,欧标、美标、俄标、韩标等外标热轧H型钢。
(二)先进有色金属材料。推动电解铝和铜产业链延伸,重点发展高性能铝、铜材料。到2025年,高性能铝材产能200万吨以上、高性能铜材产能60万吨以上,实现产值约400亿元。
高性能铝材。合金及粉体材料,重点发展高纯铝、稀土(镧、铈、镨、钕、钪、铒)铝合金、铝粉铝银浆材料,推动18万吨稀土铝合金项目建设,支持年产20万吨铝粉铝银浆项目达产达效。研究开发2系铝铜、5系铝镁、6系铝镁硅和7系铝锌镁铜高硬度铝合金材料、航空大板锭液态3D打印装备及产品,加快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进程。到2025年,产能达到213万吨。板带箔变形材,重点发展航空航天、兵器舰船、生物医用和交通运输用大规格板、带、箔、棒等材料,扩大高附加值产品规模,推动20万吨铝板带、40万吨铝箔、56万吨铝棒、20万吨电缆、20万吨电磁线等项目建设。到2025年,产能达到25万吨。铸造铝材,重点发展汽车零部件、挂车、集装箱、高精模具、机械耐磨件,推动7500吨压铸件项目建设,向精密压铸件方向延伸。到2025年,产能达到11万吨。
高性能铜材。加快现有粗铜冶炼企业产业链向下游深度延伸,推进50万吨铜线杆、10万吨铜杆及铜导体、3万吨铜箔深加工等项目建设。依托龙头企业发展高耐磨耐蚀耐热铜合金、高强度高导电铜基复合材料、高纯镀锡圆铜线、高精度铜材铜带、电子铜箔等产品,支持稀土铜合金、铸造铜包铝、铬锆铜导电合金产业化与示范应用。
(三)稀土新材料。围绕稀土资源绿色高效高值化利用,大力发展稀土新材料产业。到2025年,稀土就地转化率达到80%以上,磁性材料产能15万吨、储氢材料产能1万吨、抛光材料产能5万吨、催化材料及助剂产能1万吨、高纯稀土金属及合金材料产能2万吨以上,稀土新材料产值达到350亿元。
磁性材料。发展高性能磁性材料,提高低重稀土晶界扩散钕铁硼、钕铁硼辐射磁环等产品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比,研究开发高剩磁钐钴磁体、各向异性薄壁热压磁环、高频软磁材料、易面型稀土复合软磁材料、稀土磁致伸缩材料、稀土磁制冷材料等高端磁性材料,推动1万吨磁体等项目落地。
储氢材料。发展混合动力车用高容量、宽温型、低自放电、低成本、长寿命储氢材料及器件,加快高容量镧钇镍系储氢合金产业化进程,开发与新型燃料电池汽车相配套的固态氢源储氢材料及电池组件,推进1000吨储氢合金粉中试、500吨高容量镍系储氢合金中试、500吨储氢材料等项目建设。
抛光材料。发展高性能抛光粉、抛光液、纳米级氧化铈抛光粉(液)等,提升产品质量,推进2万吨抛光粉(液)项目建设。
催化材料及助剂。围绕钢铁、水泥、玻璃、汽车、火电、石油化工等行业应用,培育烟气脱硝、柴尾净化、催化裂化等催化材料系列产品,推进PVC稳定助剂项目建设。
高纯稀土金属及合金材料。优化高纯金属制备工艺,拓展稀土靶材的应用。加大稀土铝(镁)合金应用力度,建设稀土铝(镁)合金铸坯中试线。推动2万吨稀土金属等项目建设。
(四)先进硅材料。依托光伏材料、有机硅材料产业优势,鼓励多晶硅、单晶硅以及有机硅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发展下游电池组件、高性能有机硅系列产品。到2025年,新增有机硅材料、单(多)晶硅产能40万吨以上、20万吨以上,产值突破400亿元。
有机硅材料。重点发展液体硅橡胶、苯基硅橡胶等特种硅橡胶、丙烯酸酯橡胶、有机硅改性聚氨酯热塑性弹性体、聚烯烃热塑性弹性体、丁基橡胶/尼龙热塑性弹性体、聚酯型热塑性弹性体、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等不含塑化剂、可替代聚氯乙烯的医用高分子材料,推进20万吨硅橡胶、硅油等高性能有机硅项目建设。
光伏材料。单(多)晶硅新增产能综合电耗达到国内同行业最先进值,原则上必须配套切片、太阳能电池组件等下游加工生产线。支持中环光伏等企业规模化生产8-12英寸单晶,争取占有国内20%的市场份额。到2025年,光伏电池组件等本土化应用达到50%。
(五)先进建材及非金属矿物材料。发挥我区新型建材特色优势,重点发展特种玻璃、高端煤系高岭土、新型陶瓷材料产业,加快企业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促进产品升级换代。到2025年,建成特种玻璃1200万重量箱、光伏面板玻璃1.2亿平米、高端煤系高岭土160万吨以上,实现产值100亿元。
特种玻璃材料。推动1200万重量箱光伏背板玻璃及优质特种加工玻璃生产线项目、1.2亿平米光伏面板玻璃建设,推动2GW高效单晶光伏组件一期工程等项目落地,大力发展太阳能光伏、功能性建筑、汽车安全玻璃等产品,提高玻璃深加工水平和产品附加值。
煤系高岭土材料。加快颜料级、造纸涂布级、涂料级高岭土新型煅烧工艺、关键设备开发与产业化,推进160万吨煅烧高岭土、5万吨高性能球形粉体以及40万吨焦宝石、莫来石、铸造砂项目等项目建设,形成高温陶瓷纤维、高档耐火材料、石油支撑剂、铸造砂等系列产品。
新型陶瓷材料。加快发展高性能陶瓷粉体及制品、5G通讯用电子陶瓷、人工合成晶体及陶瓷复合材料,形成5万吨陶瓷隔热纤维、6.3万吨陶瓷基复合纤维材料、800 吨人工晶体高端功能材料产能。
(六)先进碳材料。依托我区优质石墨、煤炭资源优势,积极布局石墨烯、碳纤维、复合碳材料等先进碳材料产业链。到2025年,新增高功率石墨电极、石墨负极材料、新型碳材料产能30万吨以上、30万吨、2万吨,实现产值150亿元。
石墨(烯)材料。培育石墨-石墨材料-应用产业链,发展高功率石墨电极、石墨(烯)高分子复合、石墨(烯)碳纤维和玻璃纤维等材料。推动规模化制备石墨烯粉体和薄膜,加快在锂电池电极材料、导热膜等产业的应用。鼓励发展人造金刚石、碳纳米管、氧化石墨烯、碳纤维等先进材料。推动66亿克拉人造金刚石、900吨碳纳米管、富勒烯原液等项目建设。
新型碳材料。重点发展针状焦、浸渍沥青、超高功率电极、特种炭素材料、煤基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人造石墨)、高性能沥青基碳纤维、高性能沥青基球形活性炭等高附加值新材料产品,延伸煤焦油深加工产业链条,提高下游产品档次。推动2万吨碳纤维、1200吨特种沥青、200吨复合碳材料项目建设。
(七)先进化工材料。坚持“多元化、高端化、循环化”,发展高性能树脂、高端功能性膜等材料,推动化工中间产品延伸耦合。到2025年,新增高性能树脂、高端功能性膜材料产能180万吨以上、2万吨,力争产值突破500亿元。
高性能树脂。工程塑料,发展聚酰胺(尼龙6、尼龙66等)、ABS、SBS、聚碳酸酯等产品,建设工程塑料优势产业集群。高端树脂,发展高端牌号和新牌号的聚烯烃,开发乙烯a烯烃共聚(POE)弹性体、乙烯-乙烯醇共聚物(EVOH树脂)产品。可降解材料,发展聚乙醇酸(PGA)、聚丁二酸丁二醇酯(PBS)、聚对苯二甲酸-己二酸丁二醇酯(PBAT)等产品。重点推进50万吨PGA项目、100万吨PBAT/PBS项目。
高端功能性膜材料。着力发展中高端锂离子电池隔膜、软包装膜材料、聚氟乙烯(PVF)和聚偏氟乙烯(PVDF)背板膜、含氟质子交换膜、聚乙烯醇缩丁醛胶膜、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TFT-LCD)用偏光片和配套醋酸纤维素膜、聚乙烯醇膜等产品。重点推进2万吨PVDF项目。
三、重点任务
(一)促进集聚发展。紧跟产业发展趋势,推动新材料产业错位发展,科学布局产业链,引导新材料产业向自治区级和国家级高新园区、产业集聚区集聚。依托呼包鄂乌城市群、乌海及周边地区等地产业基础优势,聚焦先进钢铁材料、先进有色金属材料、稀土新材料、先进硅材料、先进碳材料等细分领域,着力培育一批拥有核心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主体,发挥引领带动作用,促进全区新材料产业加快发展。
专栏1 新材料产业布局 |
先进钢铁材料。重点在包头、乌兰察布、赤峰、乌海及周边地区布局。包头着力发展高性能板材、管材和先进轨道交通材料。乌兰察布、赤峰、通辽着力发展不锈钢(板带材)、镀锌板等产品。乌海及周边地区着力发展H型钢、高端铸造件。到2025年,培育1户企业产值达到200亿元以上(包钢)、培育4户企业产值达50亿元。 先进有色金属材料。围绕包头、通辽、鄂尔多斯、锡林郭勒煤电铝一体化产业集群,布局高性能铝材产业。高性能铜材重点布局在包头市、赤峰市。到2025年,高性能铝材、高性能铜材领域分别培育5户、2户企业,产值达到10亿元。 稀土新材料。重点在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达茂巴润工业园区等5个园区布局。到2025年,培育6户企业产值达到10亿元。 先进硅材料。适度布局在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海,其中有机硅单体下游产业重点布局乌海、鄂尔多斯。到2025年,培育3户企业产值达50亿元、2户企业产值达10亿元。 先进建材及非金属矿物材料。高端煤系高岭土材料产业重点布局在呼和浩特、鄂尔多斯。特种玻璃及深加工产业重点布局在鄂尔多斯,力争打造华北地区品质最优、技术先进的特种玻璃生产基地。到2025年,培育2户企业产值达10亿元。 先进碳材料。石墨(烯)重点布局在乌兰察布、包头、巴彦淖尔。新型碳材料重点布局在乌海及周边地区。到2025年,培育6户企业产值达10亿元。 先进化工材料。高性能树脂、高端功能性膜材料重点布局在赤峰、乌兰察布、鄂尔多斯、乌海、包头。到2025年,培育5户企业产值达10亿元以上。 |
(二)提升创新能力。落实“科技兴蒙”行动,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建立新材料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组建创新联合体、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采用“揭榜挂帅”等方式,攻克关键核心技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专栏2 创新能力建设 |
新材料实验室和技术中心建设。依托新材料龙头企业或科技型领军企业建设自治区企业重点实验室和企业技术中心。到2025年,重点在石墨(烯)、合金材料等领域建设2-3个自治区级新材料企业重点实验室、10个自治区级技术中心。 创新联合体建设。整合各类创新资源,重点围绕稀土、石黑烯、有色金属合金、电子级晶硅、含氟中间体与精细化学品、先进复合材料、特种纤维等领域组建创新联合体。到2025年,组建7个新型创新联合体。 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支持国家级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自治区级石墨(烯)创新中心高效持续运营,增加创新供给。围绕产业链招商,布局创新链,在创新联合体的基础上,创建一批制造业创新中心。到2025年,新培育自治区级创新中心2家。 |
(三)推进绿色制造。以促进新材料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化发展为目的,对标国家先进标准或同行业先进标准,引导企业创建绿色工厂、开发绿色产品、打造绿色供应链,提高新材料行业绿色发展水平。
专栏3 绿色低碳制造 |
创建绿色工厂。按照绿色工厂评价要求,在新材料行业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工作。到2025年,创建绿色新材料工厂10个。 开发绿色产品。对标《生态设计产品评价通则》(GB/T32611),选择先进钢铁材料、有色金属材料、稀土新材料、化工材料行业开展稀土钢、取向和无取向电工钢、多晶硅、稀土磁性材料、聚苯乙烯树脂等产品全生命周期设计和管理,开发具有无害化、节能、环保、高可靠性、长寿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绿色产品。到2025年,开发绿色新材料产品10个。 打造绿色供应链。按照绿色供应链管理评价要求,选择新材料行业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的龙头企业,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建立资源利用高效化、环境影响最小化、链上企业绿色化的伙伴式供应商关系。对绿色供应链涉及产能置换的环节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合理解决产能问题。 |
(四)推进智能制造。加强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创建智能工厂,建设数字化车间,促进信息技术与新材料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新材料设计、加工、制造、测试、配送过程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实现设备智能化互联、生产计划智能排产、生产过程智能管控。
专栏4 新材料产业智能制造 |
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持工业互联网服务商与新材料企业建设1个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新材料龙头企业基于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协同制造在先进钢铁、先进有色金属、先进硅材料、先进建材、先进碳材料、先进化工材料建设6个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利用标识解析赋能,实现稀土新材料全生命周期管理。到2025年,工业互联网平台普及率达到35%以上。 创建智能工厂。鼓励骨干企业运用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制造执行、企业资源计划、产品生命周期管理、智能生产管控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建设智能管理和决策系统。到2025年,建设10 个以上新材料领域新技术5G+工业场景、3个以上智能工厂。 建设数字化车间。支持新材料企业应用智能设备、数控机床、自动化技术、自动识别技术、AGV等技术,促进车间计划排产、加工装配、检验检测、能耗管理等各生产环节的智能协作与联动。在钢材轧制、有色金属冶炼等高危、高劳动强度以及作业环境恶劣环节实施机器换人,达到100%。到2025年,建成数字车间10个以上。 |
(五)完善标准体系。加快构建新材料产业标准体系,积极推动我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特色新材料核心技术上升为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鼓励社会团体制定技术水平全面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先进新材料团体标准。
专栏5 标准规范提升质量 |
支持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将标准化列入新材料产业重点工程、重大项目考核验收指标,及时将科研创新成果转化为标准。 开展对标达标活动。每年选择2-4个盟市的新材料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与国际标准对标达标活动,加快转化先进适用的国际标准。建立健全技术、专利、标准协同机制,鼓励、引领企业主动制定和实施先进标准。 研制新材料标准。重点研制稀土功能材料、稀土微合金化钢、稀土合金等和耐高温、耐腐蚀、耐疲劳高性能结构材料标准,推进石墨烯、柔性石墨等标准化工作。“十四五”期间,新增新材料相关标准2-4项。 |
四、支持政策
(一)推广应用政策。对认定为自治区新材料首批次的产品,通过保险补偿等机制支持产品推广应用。定期发布新材料产品推广目录,鼓励列入政府采购、国有企业重点工程项目采购推广目录产品。积极向国家新材料产业资源共享平台推介我区新材料研发成果、产品、企业、集聚区等情况,争取达成自动匹配、智能化一站式供需对接方案。
(二)创新研发政策。支持创新平台建设,对批准建设的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连续5年给予不低于3000万元支持,对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每年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支持。支持重大技术创新,对符合区域创新发展基金支持条件的重大新材料研究和原始创新成果给予扶持。支持成果转化,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制度,加大对首次投放国内市场、具有核心知识产权但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的重大创新产品采购力度。
(三)认证检测政策。对进入客户认证阶段的重大新材料产品,列入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给予产品认证成本一定比例的补助。加强国家级稀土新材料行业测试评价中心建设,为稀土新材料提供性能检测、质量评估等服务。与国家新材料性能测试评价主中心建立联系,获取主中心和全国各地分中心测试评价资源支持。
(四)项目储备政策。建立项目储备库,优先引进新材料技术成熟度高的项目。支持新材料集聚区或园区优先开展区域评估,入库项目可共享区域评估涉及的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价、地震安全性评价、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源论证等各类前期手续,并免费使用。
(五)电价优惠政策。建立先进(高端)材料指导目录,对目录内的新材料生产企业,建立先进(高端)材料指导目录,对目录内蒙西地区的新材料生产企业通过市场交易给予0.26元/度的优惠电价、蒙东地区给予100%新能源配比。对目录以外的新材料生产企业,符合自治区电力优先交易条件的,可执行优先交易政策。未列入优先交易范围的,蒙西、蒙东地区可分别执行新增用电企业交易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交易政策。
(六)“专精特新”政策。对首次认定为自治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结合我区实际,推动银行业 机构创新 产品和服务模式,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对“专精特新”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支持力度。对企业用于生产经营性银行贷款给予利息补贴。将“小巨人”企业产品纳入自治区政府采购目录。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自治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抓好任务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各盟市结合实际制定行动方案(计划)和配套政策,细化任务目标,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调度指导。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阶段重点工作和措施,定期调度工作进度,研究解决工作难点和堵点问题,适时组织督导检查。建立新材料产业专家库,为行业规划、产业政策、重大工程等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三)加强统计检测。完善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中有关新材料产业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及时增补统计目录,组织开展统计监测和分析,适时发布统计信息,引导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