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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加强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0-11   |   访问次数:255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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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加强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自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开展以来,全区各级工信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我区监测样本企业数量稳定增长,数据报送质量和运行监测水平进一步提高。疫情发生以来,中小企业受到强力冲击,部分企业停产歇业,导致我区运行监测样本数量持续减少。因此,为继续做好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保障监测样本企业数量,提高上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动态掌握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科学研判原材料价格上涨、限电等因素给中小企业带来的影响,促进我区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把样本企业数量关和质量关

  各地要认真梳理所辖地区在“全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登记注册企业,剔除一批没有填报数据能力的企业,补充一批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被认定为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治区“专精特新”示范中小企业、自治区细分领域专业化“小巨人”企业的必须登记注册如实上报数据。各盟市样本企业数量要严格按照《盟市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样本数量计划表》(附件一)所列计划于10月底前完成企业登记注册,并于11月开始填报相关数据。

  二、完善中小企业运行监测联络机制

  请各盟市确定一名中小企业运行监测联络员,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业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数据,负责数据的审核及注册企业的更新工作。请将《盟市中小企业运行监测联络员名单回执》(附件二)(电子版)于10月15日前报送至工信厅中小企业局。为确保运行监测工作有序进行,各盟市可按照实际情况建立与辖区内旗县区的联络机制。

  三、新注册企业操作流程

  1.通过网址http://baosong.miit.gov.cn直接登录。

  2.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首页“政务服务”栏目进入工信部政务服务平台,依次点击“数据报送”“调查填报”“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信息采集”“在线填报”进入登录界面在线注册。

  3.系统登录需要手机号码验证,通过手机验证后填写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四、配合工信部做好调查问卷工作

  按照《关于开展限电对制造业中小企业影响问卷调查的通知》(工企业函〔2021〕252号)要求,请各盟市组织在“全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登记注册的企业,特别是国家、自治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通知》(附件三)要求于10月25日前完成调查问卷填报工作。

  联  系  人:嘎  拉   0471-4826507

  邮      箱:nmgzxj@126.com

  平台联系人:刘中涛   13347156466

  附件:

1.《盟市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样本数量计划表》

2.《盟市中小企业运行监测联络员名单回执》

3.《关于开展限电对制造业中小企业影响问卷调查的通知》

  2021年10月9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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