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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就业创业推进会暨秋季招聘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9-29   |   访问次数:1751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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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全区就业创业推进会暨秋季招聘会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21〕176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国资委、总工会、妇联、残联、工商联: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全区就业创业推进会暨秋季招聘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代章)

  2021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全区就业创业推进会暨秋季招聘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推行“全方位、全周期、零距离”就业服务,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1年关于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安排及我区实际,决定举办2021年全区就业创业推进会暨秋季招聘会,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活动名称

  2021年全区就业创业推进会暨秋季招聘会。

  二、活动主题

  “金秋草原 就在北疆”。

  三、活动时间

  2021年10月17日举办启动仪式,系列活动持续到12月底。

  四、活动地点

  自治区主会场设在包头市国际会展中心,各盟市所在地设分会场,名称统一使用“2021年全区就业创业推进会暨秋季招聘会XXXX分会场”,10月17日与自治区主会场同步举办启动仪式和招聘活动。

  五、服务对象

  (一)2022届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二)登记失业人员、脱贫人口、农牧民工、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及其他有求职需求的各类人员;

  (三)有招聘需求的各类用人单位。

  六、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包头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支持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退役军人事务厅、国资委、总工会、妇联、残联、工商联,内蒙古师范大学。

  招聘会活动自治区和盟市分别成立组委会,负责招聘会期间组织协调工作,自治区组委会设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活动方式

  系列招聘活动在自治区主会场和各盟市、计划单列市同步启动,采取线上线下“1+14”模式展开,通过现场和网络招聘、新兴媒体推介、“直播带岗”和“点对点”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人力资源对接服务。

  八、活动内容

  (一)举办2021年全区就业创业推进会暨秋季招聘会启动仪式。

  现场设置4个招聘专区、3个成果展示区。分别是:国有企业特展招聘专区、重大项目招聘专区、标准展位招聘区(按企业行业划分)、网络招聘专区、“双创”成果展示区、职业技能成果展示区、直播带岗成果展示区。

  1.开展现场就业洽谈会。划分为国有企业特展招聘专区、标准展位招聘区(按企业行业划分)、网络招聘专区。组织大型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工业园区参加现场招聘会,组织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登记失业人员、农牧民工、退役军人等有求职意愿的劳动者与参会企业开展现场接洽活动。

  2.开展特色专项对接招聘。设立重大项目招聘专区,深入实施破解企业“用工难”专项行动,安排重点项目开展集中招聘和用工保障服务。举办校企对接会,深入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实现供需面对面。开展“暖心助航 就创青春”活动,组织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招聘会,线上线下精准推介就业岗位、见习需求和培训项目。

  3.举办就业创业成果展示。主会场设“双创”成果展示区、职业技能成果展示区、直播带岗成果展示区。集中展示近年来各盟市在创新创业、职业技能等方面取得的创新成果和优势项目,对创新创业、职业技能等方面经验和做法进行现场交流展示;集中展示直播带岗成果,规划设计直播带岗区、直播带岗数据展示区、直播带岗企业信息展示区、就业政策直播、职业指导直播课5个区域,针对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退役军人等不同群体,推出不同类别的直播带岗和职业指导直播课。

  4.组织网络招聘活动。通过自治区人才招聘云服务平台、“四位一体”就业服务云平台、人才网、手机APP、微信、官方微博及“就业招聘网”等平台集中发布企业招聘信息,与现场同步开展网上招聘活动;组织开展“招聘信息进万家活动”,充分发挥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和协理员工作机制,利用微信群将信息推送到社区、乡村居民手中,实现信息倍增效应。

  (二)融合三项重点活动。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11+N”公共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内容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同步展开三项系列活动。

  1. 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以2021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及35岁以下登记失业青年(统称毕业生)为服务对象,点对点推介岗位信息,灵活组织现场招聘,地级以上城市每周举办1次小型专场招聘。各地人社部门组织1次职业指导师对口联系社区活动。开展1次制造业职业体验活动。密集组织见习对接,发布见习目录,动员用人单位增设一批适合毕业生的管理、技术、科研类岗位。建立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台账,提供必要的托底安置,确保零就业家庭毕业生至少一人就业。

  2.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2021年9月27日至11月26日,以2022届高校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为服务对象,结合本地区实际,强化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推出针对特色产业和人才需求的重点区域、行业、专业网上专场招聘;针对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需求的“专精小”现场招聘会;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完成跨区域巡回招聘会。活动期间,推出2场示范性直播带岗招聘活动。

  3.人力资源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2021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以2022届高校毕业生、往届有就业意愿的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及“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期满未就业人员为重点对象,统筹谋划,整体部署,协调推进,为高校毕业生提供精准就业服务。

  九、活动要求

  (一)各盟市要切实做好线下招聘活动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积极联系疫情防控部门,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二)各盟市要切实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按要求积极做好本地招聘会的筹备工作,了解用人单位和本地区服务对象的用人需求及求职岗位需求,为拓宽服务对象就职渠道打造坚实桥梁。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官网官微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报道,向服务对象推送招聘会岗位信息、就业创业政策、职业技能政策等内容的宣介。

  (三)各盟市在活动期间要及时汇总活动推进情况及提供就业岗位数、参会企业数、达成就业意向人数、现场图片、影音资料、新闻资讯等相关信息,形成工作总结(包括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做法经验、下一步打算等),于10月20日前报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并请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9月30日前报送活动具体联络人信息。

  联系人:宋志军 电 话:18547104582

  曹 鹏 电 话:18686040918

  邮 箱:qingnianjiuyechu@163.com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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