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新“12条措施” 保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选稿人员:刘磊 | 发布日期:2020/9/23 14:22:14 | 浏览次数: 1940
中新网郑州9月22日电 (记者 阚力)河南省官方22日对外通报了包括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补贴标准等新的“12条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实行期至2020年12月31日,以稳定和扩大该省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
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当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上述措施详细内容。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民工工作处处长刘现生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新的“12条措施”亮点。
刘现生说,新的“12条措施”鼓励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把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的就业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1000元,提高到现在的2000元,全力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在企业。
同时,充分挖掘新业态新经济就业岗位,对贫困户参与“线上+”经济等进行补贴。新的“12条措施”紧盯重点群体,进一步加大对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帮扶力度,加大对“三无人员”(无法离乡、无业可扶、无力脱贫)公益性岗位安置力度。
在进一步支持自主创业方面,新的“12条措施”明确,把贫困劳动力参加创办(改善)企业培训补贴标准,由原来的1000元,提高到现在的1500元;贫困劳动力初始创业补贴标准,由原来的5000元,提高到现在的10000元;贫困劳动力创办实体补贴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现在的80%,年补贴限额由2万元提高到3万元;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奖补标准,由原来的2万-15万元,提高到现在的5万-20万元。
“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创办的小微企业。”刘现生还表示,将加大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投资基金对初创型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河南将开展评选“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脱贫之星”,选树一批先进典型,激发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此外,在实行农村劳动力信息采集补贴制度方面,河南将省对从事农村劳动力信息摸排、更新的,按照1元/条标准支付服务费用,夯实就业创业扶贫工作的基层基础。
不仅如此,新的“12条措施”还对提高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奖补标准、贫困户参与“线上+”经济补贴、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等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