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持续提升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 助力推动全省乡村振兴
选稿人员:刘佳 | 发布日期:2021/7/7 10:28:31 | 浏览次数: 2516
近年来,江苏省人社厅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人才优先战略,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积极推动全省新生代农民工走技能就业、技能成才、技能致富之路。全省累计开展政府补贴性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138.25万人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乡村战略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
突出均等、普惠,构建城乡一体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坚持政府引领、市场导向、社会参与的原则,全力打造适应产业强省战略需求,基本满足企业和农民工利益诉求,城乡一体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提升支撑服务能力。一是将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纳入“省政府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和“民生十项实事”,逐年制定量化考核指标,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定期开展督查检查,做到系统化设计、制度化安排、规范化实施、长效化推进。充分发挥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和省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协调作用,搭建部门间沟通信息、会商研讨的平台,加强对业务条线的工作指导,形成上下一致、左右协调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城乡一体的农民工职业培训政策体系,将符合条件的新生代农民工全部纳入政策扶持范围。先后制定实施了《江苏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江苏省农村公共就业服务四项制度实施办法》《江苏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府补贴培训对象范围覆盖在江苏省辖区内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全部农民工,政府补贴培训项目涵盖了从专项能力、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不同技能等级。三是按照“条件公开、合理布局、平等竞争、动态管理”的原则,取消职业培训定点机构的审批认定,指导各地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确定承担政府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类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参与新生代农民工职业培训工作。全省现有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任务的就业培训机构1182个,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突出高质、实效,开展就业导向精准职业技能培训
根据新生代农民工就业需求和职业技能标准,大力推行与新生代农民工就业紧密联系的培训模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培训项目由市场需求确定、培训机构由市场竞争确定、培训成果由市场定价付费的有效途径。一是完善五级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为新生代农民工提供完善的职业培训政策信息咨询服务。街道(乡镇)、社区(村)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主动开展对辖区内农民工参加职业培训的宣传与动员,了解掌握农民工培训需求、收集发布农民工培训信息。省、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普遍建立人力资源市场供求信息定期发布制度,引导农民工根据市场需求,选择适合自身需要的职业培训。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完善职业培训管理功能,将所有有培训意愿的新生代农民工纳入统一管理,精准锁定培训对象。二是以推动农民工就业创业为导向,遵循市场规律和职业培训规律,融通理论知识与技能训练,推动培训项目与市场需求、培训内容与职业标准(技能等级)、培训过程与工作过程相对接。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紧缺职业工种以及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方向,面向社会征集筛选针对农民工的职业培训项目,开发相关职业规范、培训规范、考核规范、师资配备规范和设备设施规范。三是适应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特点和培训需求,根据本地实际,把握培训重点,创新培训方法,推广校企合作,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突出规范、方便,切实提升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服务
进一步提升农民工职业培训的管理服务水平,健全职业培训标准,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改进政府购买服务成果机制,加强对培训对象、培训过程、培训质量、资金使用的全方位监管。一是制定《公共就业培训机构服务规范》,明确了资质获取、服务流程、服务要求、质量管理等职业培训的标准化要求,建立了一整套包括新生代农民工群体培训在内的职业培训江苏省地方标准。二是制定出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培训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尝试改变“机构定点、定额补贴”为“竞争准入、市场定价”,创新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市场化竞争机制,提升职业培训内生发展动力,促进培训机构优胜劣汰,实现培训资源优化配置。三是先后下发《关于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春潮行动”的通知》等文件,编制和实施以新生代农民工等人员为重点的专项培训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按月统计通报、强化组织保障,形成全省“五级”联动、督查考核的培训目标体系。
来源:江苏人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