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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三大行动17项人力资源服务措施助推智能产业园发展

选稿人员:刘佳   |   发布日期:2021/6/24 9:14:42   |   浏览次数: 2281


  近日,张掖市人社局制定印发《关于人力资源服务助力张掖智能制造产业园发展的实施意见》。据悉,张掖智能制造产业园是我市“四个百亿元”工业产业集群重点项目。张掖市人社部门紧紧围绕张掖智能制造产业园发展需要和人才需求,大力实施千名劳动者用工保障、千名职工技能培训和百名高校毕业生入园就业“三大行动”,综合落实援企稳岗、技能培训、贷款扶持、创业奖补等17项政策措施,全力打造“人社服务惠企业促发展”品牌,广泛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村富余劳动力、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入园就业,着力破解园区企业“招工难”“留人难”问题,努力为园区提供优质的人力资源服务,实现园区企业发展与稳定就业良性互动。

  强化企业用工保障。建立企业用工快速保障机制,建立每月20日定期现场招聘工作机制,加强供需对接,搭建企业用工双选平台。深入企业开展用工调查,定向组织智能制造、信息技术、技术操作等技能型劳动者进场应聘。在“张掖就业创业网”开辟智能制造产业园招工信息专栏,加大信息推送力度,切实为园区企业用工提供不间断、保姆式保障服务。同时,强化劳务输转对接服务,建立劳务输转“点对点”洽谈对接制度,开展用工需求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现状调查,通过组织专场招聘会、送岗下乡入户和多渠道多平台发布岗位信息等方式,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到园区内就业。积极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园开展服务,对组织有序、签约率高、效果好的机构,从就业补助资金中给予一定的公益性招聘会补助。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激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

  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民生实事项目和就业见习计划,引导百名高校毕业生入园就业。财政部门对聘用的毕业生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3年的生活补贴。积极鼓励园内企业就近招用16-24岁失业青年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3-12个月的就业见习,见习期间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优化企业人才评价体系。对园区及园区企业在省内作出重大贡献人才和从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按照“特事特办、一事一议”的方式,开通职称申报评审“绿色通道”,放宽学历、专业、论文、台阶限制,由单位直接向市人社局(职改办)推荐申报评审全省有效高级职称资格,促进企业人才职业资格与职称资格“互联互通”。市、区人社局开通张掖智能制造产业园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直通车”服务,对于实绩突出、贡献巨大的人才直接申报评定市内企业有效高级职称资格。对园区企业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公需科目实行“线上培训”、专业科目采取“以工代训”的方式由企业自行组织,所需资金按企业职工培训标准从职业技能培训专账资金中列支。积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岗位的经营管理人员参加省内外大数据、智能制造等相关行业领域高级研修班,推动人才能力提升。

  强化企业职工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开展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对企业新招用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组织培训的,在岗职工参加通用职业素质培训、岗位练兵、技能竞赛等综合性培训的,培训合格的按500元/人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对企业组织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培训合格并取得证书的按每人每年6000元给予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实施以工代训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对中小微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根据吸纳人数给予企业每人每月200元不超过6月的职业培训补贴。支持参保职工提升技能,对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凭当年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初级(五级)1000元/人、中级(四级)1500元/人、高级(三级)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技能提升补贴。将入驻企业作为试点对象,积极推行项目制培训,培训课时达40课时、80课时、120课时的,分别按照600元/人、1200元/人、1800元/人的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同时,推动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

  支持企业创业创新。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对入驻园区创业的返乡创业人员、合伙创业者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50万元和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降低小微企业贷款申请条件,放宽贷款担保限制,将有担保能力的自然人纳入担保范围,鼓励经办银行以不动产抵押、有价证券质押等灵活方式破解企业担保难题。持续提升园区创业孵化基地功能,依据评估等次对市级创业孵化基地给予每年10-20万元资金补助;积极支持孵化基地创建省级、国家级孵化基地,按政策给予60-80万元、累计不超过3年的资金补助。积极指导园区打造专业化运营团队,持续提升园区发展能力。积极支持劳动者入园创业,对首次创业且入驻园区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已脱贫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给予5000元/人一次性创业补贴。积极支持园区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沙龙、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扶持培育一批创业达人、创业新秀、新锐创客。

  构建园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工资分配的指导服务。引导园区企业贯彻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的理念和方式方法,建立健全相关工资制度,不断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及时发布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指导线等薪酬信息,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合理确定工资水平、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依据。加强园区企业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预判、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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