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自治区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和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的通知
选稿人员:刘磊 | 发布日期:2021/6/1 11:04:34 | 浏览次数: 1585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推动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提升基层公共就业平台服务水平,进一步发挥典型引领作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1〕72号)要求,决定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和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治区充分就业星级社区推荐要求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分配
1.推荐范围:从各盟市已认定的充分就业社区中推荐。
2.推荐名额:每个盟市最少推荐4个社区。自治区将对盟市推荐上报的社区材料进行认真复审、统筹考虑,最终确定30个自治区充分就业星级社区。
(二)推荐标准
1.基本标准
(1)至少配备1名专职劳动保障工作人员;
(2)各项就业创业工作年度目标任务100%完成;
(3)就业服务场所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有计算机、传真机、打印机等必备办公设备。
2.业务标准
截止2021年5月底,下列数据达到标准:
(1)辖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劳动者、登记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率均不低于95%,无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2)辖区内符合就业失业登记条件的人员100%进行登记;
(3)零就业家庭认定后10个工作日内至少帮助1人实现就业;
(4)符合条件的人员100%发放《就业创业证》;
(5)及时上报各项就业报表和工作情况;
(6)就业服务信息全部纳入“自治区劳动就业核心业务子系统”管理,准确录入辖区内各种劳动力资源信息,及时维护、动态更新劳动者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援助等信息,信息数据质量高于自治区平均水平;
3.工作标准
(1)有健全的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制度,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2)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能力提升培训;
(3)连续三年就业服务管理工作无群众有效投诉;
(4)在推进“稳就业”工作、“保居民就业”任务和就业扶贫工作中有突出表现的优先。
(三)推荐程序
1.旗县推荐。各地根据《关于加强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6﹞358号)的考核细则组织社区申报,不符合现行标准的按现行标准执行。对达到建设标准的社区,在旗县级媒体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
2.盟市初审。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本地区的初审和实地考察等工作。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通过材料初审和实地考察的社区,在盟市级媒体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自治区充分就业星级社区推荐表》(附件1)的电子版以及扫描件、公示截图或复印件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3.自治区认定。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各盟市上报的推荐材料,组织开展自治区充分就业星级社区的审核、公示、认定和授牌等工作。
二、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要求
(一)推荐范围:从已认定的自治区充分就业星级社区中组织推荐,已认定为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的不在推荐范围内。
(二)推荐名额:每个盟市推荐2个社区。自治区对盟市推荐上报的社区材料将进行认真复审、统筹考虑,最终推荐13个社区为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
(三)推荐标准:已认定为自治区充分就业星级社区,且各项指标水平处于前列。
(四)推荐程序
1.旗县推荐。各地按照推荐范围和条件从已认定的自治区充分就业星级社区中进行筛选和推荐,对拟推荐的社区在旗县级媒体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
2.盟市初审。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本地区的初审和实地考察等工作。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通过材料初审和实地考察的社区,在盟市级媒体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2021年8月31日前将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表(附件2)、第五批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名单表(附件3)的电子版以及扫描件、公示截图或复印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另附不少于1500字的推荐材料。
3.自治区复核。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各盟市上报的推荐材料进行认真复审和综合评价。对通过复审的社区,在自治区级媒体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定。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各盟市要高度重视自治区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和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推荐工作,将其作为“稳就业”和“保居民就业”的重要抓手,作为抓基础强基层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工作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推荐工作顺利进行。请各盟市确定一名联络人,并于5月27日前加入微信工作群便于沟通联络。
(二)严格程序,确保推荐质量。各盟市要认真组织充分就业社区推荐认定工作,对拟推荐的社区进行实地考察、审核评估,确保推荐质量。各盟市可结合实际,在自治区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建设标准,建设一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示范性强的社区。
(三)强化管理,定期组织复查。各盟市要按照《关于加强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6﹞358号)的要求,推动充分就业社区建设工作,加强对充分就业社区的动态管理,每年定期组织复查。2021年5月开始,各盟市要对之前认定的充分就业社区、自治区充分就业星级社区、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进行复查,重点复查充分就业社区是否存在、是否符合标准等情况。对复查达标的,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充分就业社区备案登记表》(附件4),于6月15日前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对复查不达标的,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及时提请自治区取消其资格。请各盟市于每年年底前将自治区充分就业社区复查结果汇总后,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充分就业社区备案登记表》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加强宣传,发挥激励作用。各盟市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强动态管理,建立激励机制。要大力宣传推广充分就业社区的好经验好做法、典型人物典型事迹,切实发挥典型引路作用。要加大对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人员的培训力度,鼓励参与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进一步强化工作能力,提升业务素质,改善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