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2021年学党史、办实事计划
选稿人员:刘磊 | 发布日期:2021/5/20 10:59:49 | 浏览次数: 1569
按照党中央、自治区党委、人社厅党组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社保经办工作实际,确定2021年为民办实事事项。
一、养老保险转移接续专项行动。针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中存在办理时间长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疏解整治专项行动,力争8月底前,基本完成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业务,取得阶段性成果,于年底前完成专项行动。
二、建立到龄退休人员养老金预发机制“保生活”。针对新退休人员提出因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滞后造成待遇核定不及时、领取养老金延迟的问题,从2021年起,在“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基数”“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公布前,本年度退休人员暂按上年度基数预发养老金,待本年度参数确定后再重新核算。
三、社保卡申领“一周到”。针对群众提出的申领社会保障卡等待时间长的问题,进一步压缩社会保障卡申领业务办理时间,简化申请程序,实现从申办之日起“一周到”。
四、死亡人员职业年金余额一次性发放。针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已投资运营地区死亡人员一次性待遇支付难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待遇发放时限。一是自治区本级支付时限:2014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死亡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一次性待遇支付工作于2021年6月开始,7月底前完成;2019年至2020年12月期间死亡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一次性待遇支付工作于2021年底前完成。二是盟市、旗县(市区)支付时限:2019年底前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人员,职业年金一次性待遇支付工作于2021年7月开始,10月底前完成;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死亡人员的职业年金待遇支付工作于2021年底前完成。
五、社保缴费“零跑腿”。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的缴纳社会保险费来回跑,排队时间长等突出问题,着力拓宽缴费渠道,引导企业和群众通过“内蒙古税务”APP、“内蒙古人社”APP、“蒙速办”APP、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等渠道线上缴费,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