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工院校教材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各盟市要认真组织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技工院校教材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各盟市要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属地技工院校,指导院校按照《技工院校教材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建立教材使用校长责任制,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三、各盟市要统筹管理、综合施策,做好本地区技工院校的教材管理监督检查工作。
四、自治区将根据各盟市教材使用及征订等情况,不定期对各地所属技工院校的教材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如发现未按规定开展教材管理工作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各地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自治区反馈。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1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