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1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
选稿人员:刘磊 | 发布日期:2021/2/10 9:06:40 | 浏览次数: 1592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事处,自治区直属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加强我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征集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1年高级研修项目选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21〕2号),现就征集2021年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和自治区级高级研修项目选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一)服务重大战略。服务创新驱动发展、乡村振兴、可持续发展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服务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二)突出重点领域。围绕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 财会、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防灾减灾、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社会工作等重点领域,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虚拟现实、区块链、数字化管理、智能制造等新职业新技术领域,兼顾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
(三)聚焦高精尖缺。加强各类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
二、申报内容
(一)项目要求。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应当面向全国招收学员,学员一般应是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在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自治区级高级研修项目应面全区招收学员,每期高级研修项目学员60人左右,时间为5天左右,并应在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办班。
(二)项目类型。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设特色班,专门支持紧贴行业特色、重点领域、区域发展的高质量班次长期举办、连续举办,打造品牌班次持续培养人才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及有关单位组织申报时要着眼长远考虑、科学谋划、统筹设计,用5—10年打造一个专项人才培养特色主题,并在申报表中注明是否纳入特色班。
(三)经费来源。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经费采取中央财政资助的方式予以保障。自治区级高级研修项目经费由自治区人才开发基金资助,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确定资助金额。经费使用要严格遵守培训班有关财务规定,主要用于研修项目的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等,学员只需承担往返交通费。
(四)指标情况。各盟市可申报2—3个项目,自治区直属厅局、高校可申报1—2个项目。
三、其他事宜
各盟市、各部门及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高级研修项目的申报工作,于2021年2月2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项目申报表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 系 人:包晓宇
联系电话:(0471)6283951(兼传真)
邮 箱:425611691@qq.com
附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21年高级研修项目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