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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就业服务局——帮助3000余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

选稿人员:孙志鹏   |   发布日期:2020/12/7 14:44:43   |   浏览次数: 2355


本报讯(记者张敬源)为积极稳妥推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延边州就业服务局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作用,抓实就业帮扶工作,年初至10月末,全州援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3000余人。


  通过各类媒介,公开就业服务平台渠道及连接等,便利就业困难人员足不出户查询就业岗位。延边州就业服务局充分调动县(市)人力资源市场、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力量,主动电话联系并建立QQ、微信群,采集企业缺工岗位、薪酬待遇等信息。依托“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公益网络招聘月”“百日千万网络招聘”“民营企业招聘月”等公共就业服务系列行动,开设就业困难人员招聘专场,开辟就业困难人员招聘绿色通道,集中推送招聘岗位。截至10月末,全州组织184场招聘会,提供了3万余个就业岗位,达成就业意向1000余人。


  延边州就业服务局全面梳理打包惠企政策,采取印制宣传单、网站发布等方式,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就业援助相关政策。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企业,还可按规定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截至10月末,全州有3家企业吸纳了91名就业困难人员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为8家生产疫情急需物资企业,发放重点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6.6万元。为6家企业,发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2.72万元。


  坚持载体建设,扶持自主创业。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鼓励和支持更多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创业。延边州就业服务局对有创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推介创业项目,并提供免费培训。双创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载体,优先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对就业困难人员2018年1月1日以后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自工商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一年以上且仍在经营的,给予5000元初次创业补贴。截至10月末,全州为5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发放了初次创业补贴2.5万元。


  进一步优化业务办理流程,提高社会保险补贴审核发放效率,最大限度便利扶持政策享受。延边州就业服务局充分调动乡镇(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力量,强化主动服务,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实名登记,应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分类施策,精准提供援助,给予多渠道、多形式的灵活就业机会,做到应认尽认、应帮尽帮。截至10月末,全州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3000余人。


  此外,延边州就业服务局还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通过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根据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家庭等因素,建立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排序机制,优先安排符合岗位条件的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截至10月末,全州新安置公益性岗位人员6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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