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页 注册登录
服务热线:4000156781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及《企业会计准则》和各项税收管理等有关规定开展代理记帐业务。 2.设计会计凭证传递程序,做好凭证签收工作,指导乙方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并在合同终止时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3.按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进行记账或报税工作。 4.妥善保管乙方的所有会计资料,并建立客户档案,保管所有乙方的财务资料。在交清代理费的前提下年度终了后将会计帐册移交乙方,由乙方自行保管。
查看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