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支持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一图读懂
一、《呼和浩特市支持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出台的背景和过程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抢抓生物技术演进带来的产业变革和市场重塑机遇,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布局以生物疫苗、合成生物为特色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和支持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三部分。
第一部分为工作目标:到2027年,引进(孵化)合成生物企业100家以上,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到2030年将首府打造成为全国领先的合成生物产业标杆城市。
第二部分为主要任务:共有三个方面11项任务。
第一方面,从集聚产业要素优势角度提出5项任务,一是发挥蒸汽量价优势,建立蒸汽供应网络,向合成生物企业稳定供应蒸汽,当前蒸汽市场调节价为200元/吨以下;二是发挥绿电供应优势,推动合成生物产业纳入自治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当前电力多边交易市场调节价格为0.4元/千瓦时左右;三是发挥绿色算力优势,打造合成生物人工智能算力中心,对购买算力主体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四是发挥原料和市场优势,保障全市玉米年供应量300万吨以上、淀粉(葡萄糖)年供应量50万吨以上、优质马铃薯淀粉供应量5万吨以上;五是发挥向北开放出口优势,打造中欧班列集散中心,年发运中欧中亚班列150列以上,与天津港建立“区港联动”,原料运输全程一箱到底,对年度外贸额比上年度增加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成生物外贸企业给予最高400万元奖励。
第二方面,从提升产业公共服务能力角度提出3项任务,一是建设中试平台(基地),支持合成生物平台提供中试工艺放大、小规模(代)生产和常规提取工艺验证服务,对开放平台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二是支持项目快速落地,对新增合成生物项目多部门联动审批和多证联发;三是提升园区保障能力,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建设满足合成生物企业研发和生产需求的标准化厂房。通过以上措施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第三方面,从支持企业发展壮大角度提出3项任务,一是支持企业入规和上市,统筹设立5亿元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基金,对新入规且稳定入规三年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60万元,鼓励符合条件的合成生物企业挂牌上市;二是实施生物技术科技突围工程,支持企业申报专精特新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支持建设合成生物原料认证类实验室,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自治区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连续3年每年给予不低于500万元、300万元支持;三是引进合成生物产业紧缺人才,对合成生物企业引进的一至六类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给予人才奖励,对企业引进“两院”院士建立的工作站,连续3年每年给予不低于500万元经费支持。通过以上措施助推我市企业做大做强。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明确了加强组织领导、抓好任务落实、汇聚强大合力和扩大对外宣传4项任务,确保意见高效实施。
政策解读人:刘兴录 解读电话:0471-6621295
来源: 呼和浩特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