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装备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9-05   |   访问次数: 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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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电力装备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为了便于理解《方案》,做好贯彻实施工作,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电力装备发展,强调要把电力装备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7月2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大力推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快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更多支柱产业”。6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指出,“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增强发展动能,优化经济结构,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和能源安全已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电力装备作为支撑能源转型和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物质和技术基础,行业稳增长面临多方面有利条件。从供给侧来看,电力装备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不断加快。从需求侧来看,国内装备需求旺盛,国际市场不断开拓,电力装备行业稳增长形势良好。

  但是,稳定电力装备行业增长也存在一定问题,从短期看,一是电力装备行业经济运行受交货周期影响,年度内营收增速存在波动。二是受国际政治、经济等大环境不稳定影响,国际市场存在不确定性。三是部分领域产能过剩,导致行业存在低价竞争,不利于行业健康稳定发展。从长期看,存在部分电力装备关键零部件仍依赖进口;装备供给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有待加强等问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电力装备产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稳增长摆在首要位置,发挥电力装备行业带动作用,推动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努力实现工业经济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发布《方案》。

  二、主要考虑

  《方案》紧紧围绕电力装备行业发展稳增长目标,充分利用各部门现有政策,统筹推进电力装备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明确政策定位。落实国务院抓实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加强2023-2024年稳增长系统谋划,达到稳定市场预期,提振行业信心目的。

  (二)突出问题导向。按照远近结合原则,围绕短期影响行业稳定增长的问题和长期制约行业健康发展的短板,有针对性的制定政策措施。

  (三)坚持“双轮驱动”。政府市场共同发力,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对行业发展的引导作用,激活市场活力,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带动产业链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稳定行业增长。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深入落实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按照远近结合原则,通过强化重大工程引领、保障高质量供给、加快装备推广应用、继续开拓国际市场、提升产业链竞争力,夯实电力装备行业增长基础,推动电力装备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发挥电力装备行业带动作用,同时考虑目标可实现性,通过实施一系列工作举措,稳定电力装备行业增长,力争2023-2024年电力装备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年均增速达9%以上,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9%左右。

  四、重点任务

  《方案》结合重大技术装备相关规划,充分利用电力装备领域相关政策,按照远近结合原则,提出一系列工作举措。

  (一)强化重大工程引领。发挥牵引带动作用,鼓励能源领域重大工程建设运营单位加大攻关突破电力装备采购力度。保障电力装备供应,引导装备制造企业提高供给质量,保障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二)加快装备推广应用。修订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开展能源领域首台(套)评价和评定,支持在电力装备领域建设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验证平台,尽快优化完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政策,加快装备推广应用。

  (三)继续开拓国际市场。引导企业积极拓展国际市场,统筹推进海外工程建设,打造海外工程品牌。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加强技术标准、检验检测、认证等方面的国际互认等。

  (四)提升产业链竞争力。发挥“链主”企业作用,加快电力装备锻长板、补短板、强基础,培育产业集群,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不断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推动电力装备高端化发展。

  五、保障措施

  为保障主要目标和工作举措顺利完成,《方案》提出四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办公室作用,依托国家重大技术装备工作协调机制和专家委员会,加强部门协同、央地联动。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助力创新发展、推广应用等方面的政策落实。

  二是强化财税 支持。推动制造业企业所得税抵扣等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鼓励相关 机构为电力装备企业提供 服务。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 机构为电力装备提供精准有效支持。

  三是营造良好发展环境。鼓励国有企业提供电力装备首台(套)应用场景、试用环境并先试先用。推动各地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研究出台首台(套)招投标相关规定。加强品牌宣传和供需对接。

  四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育一批高端复合型人才。拓展海外引才渠道,加大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完善人才评价体系,推进以创新为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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