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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康养职业技能培训中增加智能技术运用内容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4-26   |   访问次数:542    |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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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加强康养职业技能培训中增加智能技术运用内容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21〕36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培训服务社会效能,解决老年人操作智能终端时遇到的困难,协助老年人更好共享信息化发展成果,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全区人社系统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任务分工>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1〕26号,以下简称《任务分工》)工作要求,现就在康养职业技能培训中增加智能技术运用内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增强职业技能培训为老年人服务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45号)对大力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积极指导本地区康养职业培训机构增加智能技术运用操作方面的培训内容,使养老服务人员具备协助老年人操作智能终端的能力,能在服务老年人时,及时为老年人操作智能终端提供帮助,解决老年人在运用智能技术方面遇到的困难,让广大老年人更好地适应并融入智慧社会。

  二、加强组织,确保康养职业技能培训中智能技术运用取得实效

  各盟市人社局要根据《任务分工》确定的工作要求和时间表,尽快组织指导本地区康养职业培训机构制定智能技术运用内容的培训方案,增加相应设施设备,提高养老服务人员对操作智能终端的熟悉度,确保智能技术运用培训取得实效。同时,要积极探索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为老年人服务的长效机制,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

  三、及时跟进,做好康养职业技能培训开展工作的情况反馈

  各盟市人社局要认真落实贯彻工作要求,定期调度,及时对涉及康养职业技能培训的学校(机构)进行智能技术运用培训方面的督查,并于3月底前将康养职业技能培训中智能技术运用的落实情况通过OA系统报至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9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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