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指南》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指南》的通知
交办水〔2019〕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推进港口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我部组织编制了《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印发给你们。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落实好港口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工作,重点加强重大风险的辨识管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宣贯力度,及时将《指南》有关要求传达到辖区内港口企业,指导督促港口企业认真实施《指南》,并结合实际,每年开展不少于1次的全面辨识,切实落实有针对性的风险管控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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