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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李纪恒主持讲话并颁发任命书

择稿人员: 郭红丽    |  发布日期: 2019-08-05   |   访问次数: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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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日下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新任职人员在依法进行宪法宣誓。  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袁永红 摄

 8月1日下午,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

 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纪恒主持会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那顺孟和,副主任王波、吴团英、李荣禧、廉素、和彦苓,秘书长施文学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包钢、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宗仁、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琪林列席会议。

 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现有组成人员63人,出席本次全体会议的58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国防动员条例》,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包头市禁牧休牧条例》的决议、关于批准《赤峰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决议、关于批准《鄂尔多斯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议、关于批准《巴彦淖尔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决议、关于批准2018年自治区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关于自治区县级行政区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和人事任免事项。

 李纪恒向王久生、高晓红颁发了任命书。王久生、高晓红向宪法庄严宣誓。

 李纪恒强调,全区各级人大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人大工作始终,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到自治区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动,更加奋发有为地履行好法定职责,不断开创新时代我区人大工作新局面。各有关方面要认真做好对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的宣传阐释工作,确保得到全面有效实施。做好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自治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新发展理念,扎实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一条一条进行严肃整改。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要求,认真研究梳理、积极回应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切实做到“四个到位”,确保主题教育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内蒙古日报社融媒体记者 戴宏 章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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