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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食品安全治理提升实施方案》出台 11条硬核举措打造食品安全最严城市

择稿人员: 刘佳    |  发布日期: 2025-03-11   |   访问次数: 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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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巩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成果,打造食品安全最严城市,近日,呼和浩特市结合实际制定《呼和浩特市食品安全治理提升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违法严惩,完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提高全链条监管能力水平,构建合理高效的依法治理格局,有效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健全最严谨的标准,夯实食品安全根基。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针对我市烧卖、焙子、羊杂等传统食品和监管实际需求,推动新增至少20项产品标准、团体标准,并积极申报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立项。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制定严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加强食品标准实施监督。开展标准宣传贯彻和培训,组织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根据修订内容及时开展自查,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检查,规范企业食品添加剂日常使用,确保食品安全。

  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体检”专项行动,织密食品安全防护网。加强进口及外埠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推进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强化进口食品收货商备案管理、口岸检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发挥呼和浩特机场进境冰鲜水产品指定监管场地平台作用,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提升农批市场快检能力,对肉类水分进行筛查,严防“注水肉”上市;对农药、兽药残留等项目增加快检批次数,做到“天天检、批批抽、单单追”,确保每批食品必须票证齐全、安全可靠。强化农贸市场、冷库以及食品生产者应用“蒙食链”食品安全信息追溯体系监督检查,精准处置问题食品和企业,实现对进口及外埠食品安全的全链条闭环监管。加强产地食品安全监管,突出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

  开展“四白”食品生产环境专项提升行动,规范“四白”食品发展。引导“四白”食品集聚发展,推动大型“四白”食品生产主体规模发展,中型“四白”食品生产主体进园区集中集聚发展,对分散在市四区、城乡接合部、居民小区周边的小作坊实施规范化监管。每个旗县区打造1个食品加工园区,吸纳“四白”食品主体入园生产经营。完善“四白”园区保障措施,指导园区整合资源,为入园企业提供先进的厂房、仓储、排污、供排水等设施设备,提供高效低成本的物流服务。强化“四白”食品安全监管。

  开展乳肉类产品生产流通“清朗”专项行动,夯实乳肉产业基础。强化地方特色乳制品质量监管,严控奶源安全合规。严格规范小作坊生产奶皮子、奶豆腐等地方特色乳制品的生产加工,强化地方特色乳制品标准应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加工记录制度建立率均达到100%。规范畜禽定点屠宰监管,深入实施畜禽屠宰“严规范 促提升 保安全”行动,加大畜禽屠宰环节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企业自检、肉品品质检验和屠宰检疫,畜禽产品凭“两证两章”上市销售。严厉打击收购加工病死畜禽“黑窝点”和私屠滥宰、在屠宰环节注水注药等违法行为。加强肉制品质量安全监管。

  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专项行动,提高监管信息化水平。搭建智慧监管平台,在食品安全智慧监管系统中建立“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模块,提升监管平台兼容性、稳定性、安全性;提升视频处理能力,实现多用户同时访问及视频查看;对接餐饮服务单位视频监控设备,实现实时监控、视频回放、智能预警、数据分析、信息公示等功能,助力餐饮食品安全再提升。提升智慧监管比例。

  开展校园食品健康守护专项行动,构建校园食安防护体系。督促学校履行主体责任,落实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总监(专职安全管理员)设置率达到100%;定期对食品安全管理重点内容和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覆盖率100%。强化联合监管,开展规范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健康发展多部门联合行动,对危害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及膳食经费管理制度中的围标串标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对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食品销售单位全覆盖监督检查,依法取缔未备案登记摊贩。强化学生校外托管机构食品安全管理。

  开展网络交易专项治理行动,提升“线上”监管水平。严格平台管理责任,督促网络交易平台严格审核入网食品经营者资质,查验并留存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建立入网经营者档案,依法及时排查清理证照不全的平台内经营者。加强对平台上食品信息的监测和管理,及时清理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等违法违规信息。运用智慧监管手段。治理网络餐饮外卖。以网红餐厅和无堂食外卖餐厅为重点,开展线下“查餐厅”活动,保证线上线下同标同质,保证一次性餐具制品质量。

  强化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管,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按照演唱会、文博会等重大活动性质、规模,精准分级(Ⅰ、Ⅱ、Ⅲ级)食品安全保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活动现场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持续开展重点区域监管。守护青城味道,对宽巷子和恼包村等重点景区、文旅热门地、游客聚集区域重点监管,聚焦地方特色食品、时令食品及其他高风险食品,规范周边特产销售店、连锁销售企业、食品集中交易市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照无证、超范围经营,掺杂掺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提高监管科学化水平。推进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争取国家专项建设资金,完成呼和浩特市食品检验室改造,科学配置先进设备,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年内满足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米面油、肉蛋奶等农副产品检验检测,到2027年实现食品的成分、添加剂、微生物等指标全方位检测,食品检验检测达到每年1万批次以上。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加大对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抽检监测力度,提高抽检的覆盖面和频次。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食品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责任。推行企业公开承诺制度和定期报告制度,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投入,落实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严格执行进货查验、产品抽检、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合理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考合格率100%。实行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开展食品加工质量提升行动,加强“风险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倒逼生产主体加强管理,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守护食品安全监管底线。深入开展“铁拳”“昆仑”等行动,聚焦食品非法添加、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突出问题,食用农产品领域使用禁限用药物、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屠宰病死畜禽等重点问题,以及食品、农畜产品等走私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严顶格处罚。落实“处罚到人”。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管理,依法依规加大对失信食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方面予以限制。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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