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平台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征集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平台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02号)精神, 经评选认定的平台,可作为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补贴性线上职业技能培训的服务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获人社部或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推荐,目前正常开展运营服务的线上培训平台机构,首批征集3-5家。
二、征集条件
(一)在我国境内依法登记,已正式运营服务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平台,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平台开展的线上培训数字资源内容需符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专项职业能力规范和国家职业培训课程规范等要求,服务对象明确,符合职业技能培训教学规律,职业技能培训课程能够体现实训特点,具有一定的现场培训、实训的模拟仿真效果。
(三)平台需具备安全稳定、师生互动的线上培训技术条件和完善的线上职业培训质量管控体系,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平台运行终端多元化(PC客户端、手机移动端等)、培训方式多样化、线上培训人员全实名并有签到注册、培训过程可记录、培训结果可评价。
(四)平台已上线培训学习系统,同时已有课程上线(提供演示)。
(五)平台具有人脸识别认证功能、培训过程每10分钟在线确认功能或采用活跃度检测等技术对培训学员线上学习状态进行监控,能够实现培训学员人离线断功能(提供演示)。
(六)培训学习系统后台具有课程配置、数据统计、分析功能(提供演示)。
(七)线上培训平台能够向人社部门、企业或培训机构开放管理后台,并自愿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监督管理。
三、提供材料
符合征集条件的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平台机构于2023年12月30日前,向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报,提交以下材料(一式5份。演示材料可只提供一份):
(一)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平台申报表(见附件);
(二)平台所属机构资信类材料,包括机构的IPC(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信息化业务相关经营许可等相关、有关单位证照信息,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社会承诺等信息;
(三)平台建设材料,包括平台构架、平台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护技术措施、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等信息;
(四)平台运行材料,包括平台运行机制、线上培训质量管控体系介绍等信息;
(五)平台培训内容材料,包括课程介绍、培训大纲、 培训资源、培训流程、考核安排等信息。
四、征集流程
符合要求的平台机构向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报,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开展评估认定后,通过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认定名单。
五、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可通过送达或邮寄的方式提交,并同步发送电子版申报材料。
邮寄或直接送达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7楼1709职业能力建设科。
电子邮箱:hhhtzynljs@163.com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5日
(联系人:李磊,联系电话:5181213)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