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呼和浩特科创中心(北京)入驻企业的通知
关于征集呼和浩特科创中心(北京)入驻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推进“科技兴蒙”行动,围绕呼和浩特市重点培育的“六大产业集群”,构建良好的科技创新生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打造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利用北京中关村京蒙高科企业大厦,建设呼和浩特科创中心(北京),实现“研发在北京、生产在呼市、孵化在北京、加速在呼市、引才在北京、用才在呼市”的科技创新新布局。着力构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多领域互动、多要素联动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为首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现将开展呼和浩特科创中心(北京)入驻企业的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驻条件:
1、入驻企业所属领域应围绕呼和浩特市重点培育的“六大产业集群”,即以乳业、草种业为龙头的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产业,以绿色电力为基础的清洁能源产业,以节能低碳为方向的现代化工产业,以电子级硅材料、智能技术为引领的新材料和现代装备制造业产业,以生物疫苗为重点的生物医药产业,以大数据、云计算为特色的电子信息技术产业。
2、注册地在呼和浩特的企业:须是高新技术企业或者是行业龙头企业,或设有市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或企业主要创新创业人才入选重大人才工程,符合环境评价和节能减排要求,有承担科技项目研发实力,有稳定的科研人才队伍,并与自治区外的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开展创新合作。
3、注册地在自治区外的企业或团队:需与呼和浩特市本土企事业单位或团队有合作协议且入驻单位所产出的科研成果及引进的人才需为合作单位及呼市产业发展服务。需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从事研发、生产的主营项目(产品),可带动呼和浩特地区相关产业发展。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产业化方向。团队带头人为高层次人才(人才类别以呼和浩特市人才分类目录为准);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实际可行的经费投入计划;入驻期满前,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不得更换。
4.其他符合呼和浩特市产业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企业或团队,采用一事一议。
二、申请材料:
1、《入驻申请表》;
2、入驻团队或入驻企业的概况,包括企业股东及股权结构、成立时间、注册资金、类型、经营范围、组织结构等;
3、团队提交三年商业计划书、企业提交三年发展规划;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
5、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注册未满一年的可不提供)复印件(验原件);
6、入驻团队与团队成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意向性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7、团队成员间的合作经历证明材料,以及相关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等复印件,发表的代表性论著、论文的首页和摘要复印件(外文须提供中文翻译)、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
8、注册地在其他地区的企业,需提供和呼和浩特市本土企业或团队的合作协议;
9、承诺书;
10、其他有关材料。
各申报单位纸质申报材料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及电子版报送到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注册地在自治区外的企业只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含附件)发送至科技成果转化中心邮箱即可,邮箱:hskjcgzhzx@163.com。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勐磊
联系电话:0471-6300819.13948536190
受理地址:赛罕区晨光街2号呼和浩特科创中心1206
呼和浩特科创中心(北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5-2号京蒙高科大厦b座
(https://j.map.baidu.com/aa/JQk)
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
2023年8月10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科学技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