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就业技能实训基地“以奖代补”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就业技能实训基地
“以奖代补”项目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呼和浩特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奖补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按照《呼和浩特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关于印发〈呼和浩特市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征集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呼人社办发〔2022〕5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就业技能实训基地“以奖代补”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申报
市、旗县区两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照管理权限组织申报,在已获评自治区级和市级就业技能实训基地中筛选推荐,每个旗县区(开发区)可推荐1-2个就业技能实训基地“以奖代补”项目。
二、申报原则
(一)申报坚持项目整合、扶大扶强、公平公正原则,按照统一申报时间、统一流程标准、统一评审公示、统一资金下达等程序进行。
(二)应围绕我市重点扶持产业、优势传统行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鼓励支持校企合作,重点扶持就业任务重、实训条件差的地区建设实训基地和培育特色就业技能实训基地。在服务于我市“六大产业集群”、促进乡村振兴和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可优先推荐。
三、项目评审
市人社局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经会议研究,且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落实“以奖代补”扶持政策。
四、相关要求
各单位要如实逐项填报有关信息,形成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一式3份和电子版光盘),各旗县区要严格审核把关,做好推荐工作。申报材料于3月31日前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呼和浩特市就业技能实训基地“以奖代补”项目申报材料 (目录)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2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