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和林格尔新区驻区12家中小型企业为呼和浩特市人才储备和就业见习基地的公示
关于拟认定和林格尔新区驻区12家中小型企业为呼和浩特市
人才储备和就业见习基地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办发﹝2009﹞186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青年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38号)和《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支持和林格尔人才科创中心建设政策措施的通知>》(呼人才办字﹝2022﹞2号)的总体要求,经企业申报、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初审、市就业服务中心审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拟认定下列企业为呼和浩特市人才储备基地和就业见习基地,现予公示。
1.内蒙古沃付国际物联网有限公司
2.内蒙古快成聚合科技有限公司
3.内蒙古北大门跨境电商运营有限公司
4.华云天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内蒙古子殷科技有限公司
6.内蒙古环投三合科技有限公司
7.内蒙古乐斯科技有限公司
8.内蒙古中科超算科技有限公司
9.中数兴盛科技有限公司
10.内蒙古麟动科技有限公司
11.内蒙古国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2.内蒙古云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公示时间:2023年1月31日—2023年2月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471-5181303.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31日
来源:呼和浩特市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