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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期间参保单位申报延期及简化缓缴流程的通知

择稿人员: 刘佳    |  发布日期: 2022-11-18   |   访问次数: 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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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疫情期间参保单位申报延期及简化缓缴流程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因目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我局继续采取“居家办公、线上办理业务”模式为广大参保单位提供服务,现就相关业务调整通知如下:

  一、延长参保单位申报增减员变更时限各参保单位可通过登录网上办事大厅继续办理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停保等业务。同时,将本月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工伤)人员增减变动业务办理期限延长至11月29日17:00.如受疫情影响,参保单位无法登录网厅办理业务,可将需申报的人员增减花名册、申报遇到的问题及联系人与联系方式发送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hhhts12333@163.com),我局工作人员将做线上回复处理。

  二、简化社会保险缓缴流程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75号),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可通过人社网上服务大厅申请缓缴,如受疫情影响,参保单位无法登录网厅办理缓缴业务,请填写《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缓缴承诺申请表》(见附件)并发送至专用邮箱(邮箱地址:hhhts12333@163.com),我局工作人员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实行即申即享,如参保单位无法提供加盖公章或法人无法签字的《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缓缴承诺申请表》,可先将未盖章或未签字的申请表发送至专用邮箱,先行享受缓缴政策,相关材料可待疫情结束后按要求补齐。

  特别提醒:我局单位网上办事大厅网址是http://106.74.0.244:8082/comcalogin,参保单位可通过进入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单位网厅”登录网上办事大厅。

  附件:受疫情影响中小微企业缓缴承诺申请表

QQ20221118-135256@2x.png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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