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会导致少数民族文化消亡的论调可以休矣
李春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具有5000多年连绵不断的文明历史,创造了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经过几千年的沧桑岁月,把我国56个民族、13亿多人紧紧凝聚在一起的,是我们共同经历的非凡奋斗,是我们共同创造的美好家园,是我们共同培育的民族精神,而贯穿其中的、更重要的是我们共同坚守的理想信念。”这种共同坚守的理想信念表现在“五个认同”,而中华文化认同又是实现“五个认同”的关键要素,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最持久的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
中华文化是各民族文化的集大成,是我们共有的精神家园,是凝聚中华民族的精神纽带。各民族文化是中华文化无法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每一个民族的文化如同涓涓细流,汇聚成中华文化这条奔涌不息的大江大河。蒙文、藏文、满文和汉文版本的《中华大藏经》生动诠释了各民族文化的交流交融。藏族的《格萨尔》、蒙古族的《江格尔》、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被并称为中国少数民族的“三大英雄史诗”,填补了中国文学史的空白。满族作家曹雪芹的《红楼梦》是我国文学史上的不朽丰碑。各民族文化枝繁叶茂,中华文化根深干壮,这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动力,是中华民族认同、中华民族精神的血脉。
当前,社会上有一些不正确的看法:有的把汉文化等同于中华文化、忽略少数民族文化;有的把本民族文化自外于中华文化、对中华文化缺乏认同;有的认为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会导致本民族文化的衰弱甚至消亡,这些都是不正确的,都不利于我们构筑共有精神家园,都要坚决克服。不让一个民族认同本民族文化是不对的,认同中华文化和认同本民族文化并行而不相悖。
费孝通先生从文化人类学的角度提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正是由于少数民族文化的多姿多彩。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各民族文化生生不息,正是因为中华各民族有一脉相承的精神追求、精神特质、精神脉络。钱穆先生针对民族与文化有自己的独到见解,他认为,“文化只是人类集体生活的总称,文化必有一主体,此主体即民族”。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依靠本民族语言文字,但是要想让其他民族了解本民族文化,进而让本民族文化传播得更久远、更持久,还需要依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让世界了解中国,我们需要国际化的通用语言,想让其他民族了解自己,何尝不需要借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呢?因此,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只能是更加有利于本民族文化与其他民族文化的交流和交融,进而为中华文化的发展提供丰厚滋养。
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以来,国家从各方面持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力度。既有涵盖整个民族地区的全局性重大举措,又有为民族八省区量身定制的专项政策,同时继续推进关于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的若干意见的实行。国务院印发的《“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中,专设一节的内容来强化推进文化繁荣发展。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各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协调发展,推动整个中华文化繁荣发展。加大少数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实施重点文物保护工程,重点抢救和保护民族传统经典、民间文学、民俗文化、民族音乐舞蹈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做好少数民族古籍的保护、抢救、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以上所有的举措都是为了保护、传承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因为它不仅承载着少数民族的历史源流和发展脉络,更关系着整个中华民族的精神风貌和价值底蕴。长期以来,党和国家下大力气、花大功夫来传承、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来拯救濒危的民族文化、民族语言,足见国家对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态度是一以贯之的,政策力度是不断加大的。在民族地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最终目的也是为了推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传统文化在更加广阔的领域传播和推广,促进各民族文化的传承保护和发扬壮大。因此,那种认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会导致少数民族文化消亡的论调是罔顾事实、危言耸听,可以休矣!
[责任编辑:李佳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