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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

择稿人员: 刘磊    |  发布日期: 2020-04-13   |   访问次数: 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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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扩大)会。会议专题学习了中央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和全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有关精神。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为新形势下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重要制度“引擎”。参学同志表示,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要坚决扛起从严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严格履行“一岗双责”,确保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自治区党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区直属机关党的建设的意见》,是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参学同志表示,组织部门要在机关党建工作上走在前、作表率,始终把政治建设作为第一位的建设,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要着力抓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要强化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群团工作,推动机关各项建设全面发展。

  开展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交给我区的重大政治任务。参学同志表示,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扛起重大政治责任,严明政治纪律,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切实把部机关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做细做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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