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托县1-8月财政鼓励企业发展退增值税3036万元
呼市托县财政为鼓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文件的规定,2019年有6户企业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2019年1-8月共退增值税3036万元。其中,呼和浩特国能普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享受“再生水”这一优惠事项,按入税比例的50%退税,即今年退增值税27万元;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托克托分公司和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托克托项目分公司享受“工业废气处理劳务”这一优惠事项,按入税比例的70%退税,即今年退增值税1392万元和1184万元;托克托联合水务有限公司和内蒙古金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享受“污水处理劳务”这一优惠事项,按入税比例的70%退税,即今年分别退增值税58万元和372万元;内蒙古益世源科技环保有限公司享受“废塑料回收再生” 这一优惠事项,按入税比例的50%退税,即今年退增值税3万元。这一举措增强了企业信心,促进了企业更好更快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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