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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停止代征代缴印花税业务的公告(第317号)

择稿人员: 郭红丽    |  发布日期: 2019-08-16   |   访问次数: 1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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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三一七号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税务部门关于印花税征缴业务的调整,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19年8月25日起停止代征代缴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印花税业务,对于缴费期限届满日在2019年8月24日(含)之前的印花税,应按现行规定缴纳。自2019年8月25日起,纳税人缴纳印花税应按照国家税务机关的相关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9年8月12日

  关键字: 印花税

  文号:

  文件字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317号

  发文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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