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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 新作为 新篇章】东乌珠穆沁旗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择稿人员: 郭红丽    |  发布日期: 2019-08-08   |   访问次数: 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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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孵化党员、孵化党组织和孵化党务工作者目标,以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党组织“双孵化”基地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双孵化”基地为载体,通过“2+1”链条式孵化模式和“1+1”跟踪式帮带,实现创业孵化、社会组织孵化和党组织孵化的相互融合,完成党的工作全覆盖。截至目前,共孵化党组织4个、孵化党员27名。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扩大先进支部增量,提升中间支部水平,整顿后进支部,抓好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党组织设置,对党组织覆盖超过5个单位的3个联建党支部进行了优化,建立工作台账,实行跟踪动态管理。

  实行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发展党员单列计划,严格落实发展党员程序,注重从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和生产一线职工发展党员。坚持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车间微党课”等制度为抓手,积极开展传承红色基因、专题研讨学习、重温入党誓词、参与志愿服务等活动,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培训。健全党员档案,规范党费核定、收缴和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采取“隶属一方、参加多方组织生活”的方式,有效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结合自治区活动场所“百千工程”,按照“六有八上墙”的标准,以“环境整洁、设施完备、功能齐全”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阵地建设,帮助有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单独建立活动场所。目前,全旗17个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达到“六有”标准。

  结合机构改革,对非公工委成员单位和人员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发挥党工委各委员单位及三个党建办作用,完善非公委员会议、定期调度等工作制度,实行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工委委员联系点制度,不断提升工作效能。将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抓好党建经费税前列支、上缴党费全额返还、留存党费定向支持等政策落实。(肖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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