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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措施助推中小微企业发展-2019年1月各地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措施汇总

择稿人员: 郭红丽    |  发布日期: 2019-02-13   |   访问次数: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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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省对小微企业按50%顶格减征“六税两费”


  自2019年1月1日起,3年内,河南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的税额幅度减征“六税两费”。此次减税红利将惠及全省98%以上的小微企业,加上已明确的其他减税优惠政策,河南省今年将减轻小微企业税费负担约97.8亿元。


  1月1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实施一系列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其中,赋予省级政府“六税两费”的减税权限,即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具体幅度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


  河南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1月28日,经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根据国家授权,河南省顶格确定“六税两费”减征幅度为50%。当天,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税务局联合下发通知,对相关政策予以明确。


  此次普惠性小微企业减税政策出台后,全省201.9万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政策红利,小微企业受益面将达98%以上。今年河南省放宽了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扩大了小微企业范围,目前全省约有100万户小微企业可拿到这一政策“大礼包”。


  经测算,该政策的实施今年可为河南省市场主体减负51.2亿元,叠加国家出台的其他3项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今年预计将为河南省小微企业减免税费97.8亿元。


  浙江发布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新政


  1月24日,浙江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召开浙江省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媒体见面会,推出一大批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浙江省也因此成为全国首个确定地方税费减征幅度并发布政策的省份,预计2019年为小微企业减征税费195亿元以上。


  关键词:50%


  减征幅度全国最高


  小微企业是我省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如何让小微企业有最大获得感,是此次普惠性减税政策的重点。


  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除了全国统一规定的政策外,还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相关地方税种。


  “国务院提出50%幅度内减征,给予各省很大的弹性空间,我们一步到位,决定把减征额度用足。”浙江省财政厅税政处处长尹红平介绍,浙江省财政厅会同省税务局提前谋划,研究提出浙江省实施方案政策建议,经省政府批准同意,决定对浙江省小规模纳税人按50%最高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这6项税种和2项附加,以前是极小范围才有减征,现在是直接按应纳税额50%的最高幅度予以减征,这是一项普惠性、大力度的减税政策。”尹红平说。


  如果企业之前曾享受过某些地方税费的减免,是不是就没有这项福利了呢?今年多重优惠可叠加享受。


  关键词:普惠


  受益企业不断增多


  各种地方税减税“红包”数量激增的同时,单个减税“红包”的质量也在提升。最直接的就是,减税新政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的月度销售额标准,由过去的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小微企业的比重高于全国,起征点的上调在浙江省释放出来的减税红利更大。温州市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章纪法测算了一笔“减税账”:起征点从3万元提高到10万元,能为温州4.2万户企业再减负超过3.4亿元。


  除了起征点提高之外,小规模纳税人范围进一步扩大。以前,经营货物或劳务的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定标准是年应征增值税销售不超过50万元(商业80万元),如今提高到500万元。


  此外,减税新政还为小微企业提供了一项“特殊待遇”。“对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纳税人,不再以全部销售额作为享受免税优惠政策的判断标准,而是以差额后的销售额作为依据。”浙江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陈丽卿说。


  关键词:5%、10%


  加大减税优惠力度


  在降低小微企业增值税等实际税负的基础上,对小微企业所得税引入超额累进计税办法,是这次减税新政的另一大亮点。


  减税新政提出,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种计税方式,看似比较复杂,其实大幅减轻了小微企业的所得税负担,体现了扶小扶弱的特点。”尹红平解释说,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为5%;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实际税负为10%。


  初创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对浙江的科创企业也是一大利好。


  为鼓励资本市场,助力创业创新,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初创科技型企业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在政策调整前,初创科技型企业的主要条件包括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等,而如今扩展到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创投基金有了更大的获利空间。


  “浙江发布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其实也是一次‘三服务’活动、送温暖活动。我们会把这些减税‘红包’第一时间送到小微企业手中,让他们轻装上阵,更好更快发展。”浙江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说。


  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经信厅出台快递业助推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


  1月,浙江省邮政管理局联合省经信厅出台《关于做好快递业助推小微企业园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快递在服务制造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小微企业园配套服务功能,降低小微企业成本。


  《意见》指出,一是加强衔接,延伸产业链条。要将快递业助推小微企业园发展作为快递业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按照“打通上下游,拓展产业链”的工作思路,鼓励快递企业主动融入小微企业园发展,依托生产要素集聚优势,创新服务产品和配送体系,提高产业协作配套水平,助推建设产业链条完备、服务平台完善的现代产业集群。二是因地制宜,鼓励政策创新。结合不同产业小微企业园及入园企业业务发展需求,积极发挥园区业主(或运营管理机构)、入园企业和快递企业三方各自优势,补好小微企业园物流服务短板。各地应结合地方发展实际,制定必要的扶持政策和激励措施,提升快递业与小微企业园的融合度,为快递业服务小微企业提供便利。三是完善模式,增加有效供给。快递企业根据小微企业园发展需求,通过“入厂物流”模式、“仓储+配送”一体化模式、“订单末端”配送模式、“区域性供应链”服务模式、“嵌入式电子商务”快递模式等服务模式,结合小微企业“小快灵”的优势,提供定制化的快递服务。四是提升能力,建设服务平台。支持快递企业建设公共仓储,为小微企业提供仓储服务。各地在小微企业园规划建设过程中,应统筹考虑快递物流用地,推进快件处理中心、快递服务网点建设,提高快递网络的覆盖率和稳定性。五是协同创新,推动转型升级。依托快递物流园区和制造业小微企业园,建设快递服务制造业发展创新孵化中心,开展重点项目合作攻关,支持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申报,争取国家及地方科技创新项目支持,提升快递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六是强化引导,坚持市场主体。加强政府引导,完善配套政策,健全信息衔接和标准规范等支撑体系,创造有利于推进快递服务小微企业园和制造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完善经济类快递产品,整合快递网络资源,提供公共仓储配送、拼箱运输、信息接入等多样化服务,帮助小微制造企业建立稳定的供应、生产、销售等协作关系,构筑富有活力的产业生态系统。


  甘肃:五十八条措施助推全省中小微企业发展


  1月,《甘肃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若干措施》正式印发实施。《措施》旨在进一步优化我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发展环境,激发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力,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和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措施》分为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财税支持、强化融资服务、降低经营成本、加大培育力度、强化人才支撑、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组织保障等8个方面共58条。其中有30条政策措施是对国务院、相关部委以及省委省政府近期出台的措施进行了细化,在此基础上,紧密结合甘肃省中小微企业发展实际,又增加了28条具体举措。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措施》提出开展市场准入限制专项清理,依法依规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股比结构等限制;对大中小企业一视同仁,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中小微企业参与招投标、土地竞拍等;凡列入“最多跑一次”清单的涉企事项,需要进一步跟进的,由受理部门上门服务;加大中小微企业产权保护,司法部门对涉案企业不得超范围、超额度、超期限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在加大财税支持方面,《措施》提出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PPP项目建设并享受专项奖补和公共服务事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对获得国家创业创新特色载体并组织实施取得良好效果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给予奖励。


  在强化融资服务方面,《措施》提出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披露和公示机制,搭建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升企业信息交换共享、查询和应用水平;推动符合条件的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在银行间市场发行非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融资,支持发行民营企业债务融资支持工具,鼓励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可转债、绿色债券;建立“政保贷”联动机制,构建合理的风险共担与利益分配机制,稳步推动中小微企业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发展;设立省级产业并购基金,鼓励中小微企业参与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实现产权多元化等。


  山西:民营中小微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奖50万元


  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公布了新修订的《山西省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工作方案》,提出对当年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并登记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在通过审核后给予5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国有及国有控股中小微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山西省中小微企业中注册为股份有限公司的企业数量约1000家,仅占全省25.56万户中小微企业总数的0.39%,绝大部分的中小微企业依然没有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大多数企业还是家族制管理,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规范,制约了企业的融资和发展。山西省小企业发展促进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组织开展中小微企业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是山西推进创新型企业梯次发展,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决策部署的重要环节和具体措施。


  根据新修订的方案,山西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建立拟改制企业后备资源库,对于有股改意愿并且具备股改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及时纳入后备资源库,帮助企业完成规范化股份制改造;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具体指导,帮助企业向符合股改条件方向发展。同时,山西各市也将结合本地区企业股改和上市实际需要,进行政策宣讲、问题研讨等,帮助企业推进股改进程。


  温州:综合施策培育小微企业 助力小升规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近年来,温州市将“小升规”工作作为“调结构、促转型、稳增长”的重要举措,在不断总结历年成功培育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系统性推进该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截至目前,温州市第一批“小升规”工业企业654家,任务完成率198%,数量居全省第一;29家2017年“小升规”企业被评为省级“创业之星”,数量居全省第二。截止目前,温州市规上工业企业数量已升至5038家,“小升规”企业已成为推动我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一、完善培育体系,确保培育企业“上得来” 


  将“小升规”工作作为小微企业培育的重要抓手和长期任务,不断强化基层培育网络建设,加强企业动态监测和数据分析,实现企业梯度培育、有序升规。 


  一是打造“小升规”培育网络。制定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建立“市-县-乡”纵向联动、多部门横向互动的“小升规”培育网络,年度目标任分解落实到各乡镇(街道、园区),明确牵头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建立层层抓落实的工作目标责任制,确保培育工作“数据上得来、政策能到位、服务可进门”。 


  二是建立完备企业培育库。以应税主营业务收入1000-2000万元的小微企业为主要对象,分梯队建立“专精特新”、“小升规”、“隐形冠军”等企业培育库,将企业名单下发至镇街一级,开展实地走访排摸,确保入库企业质量。2018年,“专精特新”培育库入库2762家,全省第一;“小升规”培育库入库966家,全省第二;“隐形冠军”培育库入库55家,全省第一。 


  三是开展动态跟踪监测。加强部门合作,实现数据共享,按月分析企业培育情况,及时通报全市“小升规”工作进展情况。按照省“小升规”培育企业监测制度的要求,指导各地做好企业数据报送人员的培训,加强市县数据共享和比对工作,确保做好入库企业的监测分析、动态调整和跟踪服务。 


  二、优化成长环境,确保升规企业“留得住” 


  针对新上规企业规模小、问题多等困难,加强政策扶持和业务指导,同时开展以亩税万元以下企业为主的低效企业整治,不断强化上规企业留在规上的信心和决心。 


  一是强化政策扶持。在年初出台的新动能21条中,对首次上规且当年入库税收达到50万元的企业连续三年给予财政奖励(奖励额度按其环比上年新增的地方综合贡献额度确定)。各县市区也先后出台系列政策加大对“小升规”企业的奖励。近三年市县联动,共兑现财政奖励(补贴)款12255万元,其中“小升规”奖励11847万元,水利基金减免408万元。 


  二是开展“送服务、防退规”工作。对去年退规的1024家企业逐一分析原因,对因市场不景气或经营不善等原因导致退规,分类施策,精准帮扶,并督促各地定期上报帮扶进度和成效;对可能存在蓄意退规的企业,列为重点督查对象,联合税务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同时对2018年度可能退规企业的加大监测和防范力度,密切关注规上工业企业发展动态,定期排摸可能退规企业名单并抄告各地,督促各地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分类帮扶和指导。 


  三是开展亩税万元以下企业整治。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率全省之先开展亩税万元以下企业整治,净化工业经济发展环境,鼓励小微企业提档升级。截止目前,全市共申报自有用地整治企业1874家,承租整治企业1789家,已完成自有用地企业整治1627家,合计盘活土地面积6451.5亩,腾出用能空间2.3万吨标煤,新增主营业务收入115.4亿元,新增利润8.0亿元,新增税收6.0亿元,亩均税收由整治前0.25万元/亩提升到整治后的4.16万元/亩。 


  三、实施精准服务,确保升规企业“长得好” 


  加强对优质“小升规”企业的精准服务力度,围绕企业在发展空间、专业服务、技术改造、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需求,有针对性地采取具体措施,帮助企业进一步提升发展质量和速度。 


  一是推动集聚发展。将“小升规”工作和小微园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加快推进小微园建设,优先解决优质“小升规”企业的生产空间问题,实现入园集聚发展。今年新开工小微企业园19个,开工面积3386亩,新竣工小微企业园6个,新竣工面积289万㎡,各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通过政策倾斜,优先保障139家“小升规”企业发展空间,实现入园生产。 


  二是搭建服务平台。依托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通过服务热线、移动APP、微信等综合渠道,建立协调统一的呼入、服务、评价体系,实现各类政府服务和社会服务资源的有效整合。2015年以来开展各类服务活动200多场,服务小微企业近万家,服务对象3万多人次。发挥企业服务券引导机制,实现企业和机构合作双赢、共谋发展。自2015年以来,市区范围1000多家“小升规”企业及培育对象领取服务券,涉及服务机构近100家,发放服务券金额近700万元,撬动企业服务消费近1000万元。 


  三是推进动能转换。将“小升规”企业作为优先对象,鼓励企业实施“企业上云”“机器换人”等改造提升项目,同时针对企业人才培育方面的难题,开展专题培训,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近年来,全市累计企业上云达4万余家,基本覆盖现有“小升规”及培育企业;举办9期“温州经信学堂”公益讲座,共培训各类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200余人;创新举办“改革开放40周年 探寻温州经济榜样的力量”系列对标活动,近千名“专精特新”、“小升规”、“隐形冠军”培育企业负责人参与现场活动,在线网络观看人数近6万人次,深受企业家和社会各界的欢迎和好评。


  淮南:大力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


  近年来,淮南市高度重视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出台《淮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淮府〔2018〕111号)文件,以“研发一流技术、制造一流产品、培育一流企业家、实施一流管理”为目标,深入推进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发展。 


  一是重培育。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打造具有持续创新力和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群体。截至目前,全市共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在库企业40户;认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0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78户,占全市规上工业企业总数的12.05%,力争到2020年,全市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突破100户。 


  二是强扶持。制造强省、制造强市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2018年,为10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争取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择优奖补项目资金500万元;为8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争取专精特新板挂牌奖补168万元,兑现市级奖补资金80万元;为41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兑现制造强市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奖补630万元。 


  三是抓创新。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大力推进两化融合贯标企业、企业技术中心、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建设,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断提高研发占比,走创新发展之路。截至目前,我市共有国家两化融合贯标企业6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2家、省级智能工厂1户、省级数字化车间6个。 


  四是优服务。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建设,依托现有6个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1个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4家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建立覆盖全市的网络化、智慧化企业服务平台,提升“块状经济”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水平。


  重庆市经济信息委多措并举加快释放中小企业活力


  一是全面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出台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的实施意见,持续抓好企业家培训,实施重庆企业家培育提升计划,培训企业副总以上人才2050人。二是帮助开拓市场渠道,组织企业参加APEC中小企业技展会、第十五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第21届中国农产品加工投资贸易洽谈会、埃塞俄比亚农业展览会等专业展会;重点打造9个产业电商平台,帮助22万余户中小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实现线上交易额333亿元。三是完善创新创业生态,累计认定市级楼宇产业园134个、市级小企业创业基地185个,创建国家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11个,建成中小企业国家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9个、市级公共服务示范平台116个,集聚各类服务机构1200余家,服务企业超过2万家。四是强化培育扶持力度,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开展双创、融资、培训主题宣传38场次、扶持政策宣讲1.5万余人次,预计全年新增中小企业13万户、“专精特新”企业259家、“小巨人”企业30家、“隐形冠军”企业10家。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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